
我愣了一秒,翻開來看,上麵寫得明明白白,讓我女兒自願放棄我名下所有財產的繼承權,包括但不限於房產、股票、理財,一條條列得清清楚楚。
最後還有一行小字:“本協議自簽署之日生效,乙方林鳳華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張任何權利。”
意思是以後我的財產我做不了主。
我氣笑了。
上午我剛簽完斷親協議,晚上兒子就甩給我一份和女兒斷親協議,這是母子連心嗎?
“媽,你別說我這個做兒媳婦的容不下妹妹。”兒媳婦抱著孫子往沙發上一靠,氣定神閑,“是你們今天做得太過分了。那套房子我不追究了,那後麵的財產,妹妹必須放棄。
像你們這種重女輕男的家,簡直是倒反天罡,誰家不是所有好的都緊著兒子?
就你們,傳出去不怕讓人笑話?
更何況,我老公是這個家的嫡長子,我的孩子是嫡長孫,誰也不能撼動他們的地位,誰也不能侵占他們的利益。”
她一邊說一邊蹺著二郎腿,腳上的高跟鞋一晃晃的,和當年進門端著茶喊我媽,聲音軟軟甜甜,說“一定好好孝順我,一定把妹妹當親妹妹那樣看”的樣子判若兩人。
我深呼吸,攥著這份協議開口問:“你們的意思是我閨女拿一套房之後,後麵所有的錢一分都不能要?”
“媽,你這話說的。”兒媳婦笑了,“一套房子還少呀?給她這套房子已經都算是我大度,她一個女孩子要那麼多錢幹什麼?以後嫁的人還不都是人家的?
我兒子可是您親孫子,錢不留給他,留給外人?
爸就是走得早,他要是活著,第一個扇你大嘴巴子。”
女兒站在我旁邊,臉色發白,嘴唇抿成一條線,不吭聲。
我看著她,心疼得如同針紮。
“外人?”我重複了一遍這兩個字。
“對呀,外人。”兒媳婦理直氣壯,“她以後要嫁人的,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,這點道理都不懂?現在給她買房,將來她老公一家住進去,那房子姓什麼?姓林還是姓別的?”
兒子也附和:“是呀,媽,我們單位跟我一樣有妹妹的,人家家裏連妹妹的嫁妝都不給,就你給妹妹買了一套房,你知不知道同事都笑話我。”
兒子唉聲歎氣,我看著他,想起當年我拚了命生下女兒,他攥著女兒小小的手,承諾一生會保護她的樣子。
原來一生那麼短暫,短暫到一套房子就可以讓他背棄自己的誓言。
我笑著問兒媳,“那你的意思是我的兒子、房子跟你也沒有關係嗎?
你們住的那套,首付是我出的,貸款是我還的。
那房子你住了7年,現在姓什麼?姓林還是姓你的姓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