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回到家,顧景深已經換了睡衣在沙發上看文件。
“接到了?”
“嗯,管家在幫她搬行李。”
“她瘦了沒?”
我看著他的側臉,窗外天光大亮,餛飩還在冰箱裏,已經坨了。
“沒瘦,挺好。”
他點點頭,沒再問,指了指桌上的黑卡:“帶她去逛逛,買點喜歡的,算我接風。”
我看著那張卡,半晌沒動。
“怎麼了?”
“顧景深,”我聽見自己的聲音,“我是你老婆。”
他抬頭,眼神裏有一瞬間的茫然,然後笑了,那種縱容的、像看小孩耍脾氣的笑。
“我知道啊,所以呢?”
“所以你給我一張卡,讓我帶你的”我頓了頓,“帶林詩詩去逛街?”
他放下文件,歎了口氣,朝我伸手。
我沒動。
他自己走過來,把我拉進懷裏。
“念念,”他聲音低低的,哄小孩一樣,“詩詩剛回來,無親無故的,我不照顧誰照顧?你是我老婆,這個家的女主人,你得幫我分擔,對不對?”
女主人。
多好聽的三個字。
“那她住哪兒?”
“就住客房,”他親了親我額頭,“你放心,我分得清輕重。”
我信了。
我真是個傻子。
三天後,我在主臥的浴室裏,發現了一支陌生的口紅。
阿瑪尼,405號,爛番茄色。
林詩詩那天來機場塗的。
晚上他回來,我把口紅放在床頭櫃上。
他看了一眼,麵不改色:“她來拿東西,補妝落下的。”
“她來主臥補妝?”
“蘇念,”他皺眉,語氣重了些,“你什麼時候學會陰陽怪氣了?她是我妹妹,從小一起長大的妹妹,你連這點容人之量都沒有?”
妹妹。
我笑了。
“行,妹妹。”
他大概滿意我的識趣,走過來揉了揉我頭發:“乖,去給我放洗澡水。”
那天晚上,我在客房門口站了很久。
門縫裏透出光,還有笑聲。
他的。
我已經很久沒聽他這麼笑過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