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投訴信寫得很正式:
“周倩多次利用工作時間處理私人業務。”
“導致公司項目進度受影響。”
“行為嚴重不符合公司價值觀。”
“要求公司嚴肅處理,以儆效尤。”
我的手開始發抖,不是因為憤怒,而是被荒謬到極致的滑稽所折服。
“主管,這是誣陷,我沒有接私活,更沒有影響工作。”
“投訴信裏說,你有幾次在工作時間為她剪輯視頻,有聊天記錄為證。”
“那些都是下班時間完成的,我可以用打卡記錄證明。”
主管看著我,眼神複雜。
“周倩,公司很重視這種實名投訴,尤其是涉及職業道德問題。對方還提供了具體時間和事件,如果鬧大,這件事對公司聲譽難免有影響。”
我明白了。
公司不在乎真相,更在乎的是“影響”。
“那公司希望我怎麼處理?”
“聯係投訴人,誠懇道歉,讓她撤銷投訴,這件事就到此為止。”
主管頓了頓。
“周倩,你的工作表現一直很好,你也不想因為這種事影響公司發展吧?”
道歉,又是道歉。
好像在這個世界,隻要你堅持不道歉,你就是錯的。
隻要你敢反抗,你就是不懂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