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為了慶祝我的離開,陸恒又組織了一場團建。
我沒去。
他的目的也並不是為了歡送我。
而是慶祝自己終於可以在公司獨占鼇頭。
再也不用受我牽製。
可他高興得太早了。
獎金我可以不要,我不缺那點錢。
一份工作罷了,我可以再找。
但我看不下去,象征我熱忱初心的飛騰,落在貪得無厭的陸恒手上。
於是第二天。
當小楚拿著我做了一半的項目,興衝衝找客戶談簽約時。
對方看見他,當場愣住了。
“你們淩總監呢?她怎麼沒來?”
小楚賠著笑臉解釋:“淩總監啊,她不會來了。”
“她在公司犯了點小錯誤,正在走離職程序呢!”
他說得沒錯。
我的確不會來了。
可我靠能力和才華積累的名號,永遠烙印在了廣告行業。
下午兩點,我在辦公室整理東西。
看見小楚垂頭喪氣地回來了。
陸恒挺著大肚子出去迎接。
“怎麼樣了,小楚?合同簽下沒?”
小楚搖搖頭。
表情,換成了一臉的惱怒。
“您問問淩總監,就知道簽沒簽下來了!”
聞言,陸恒透過玻璃窗,緩緩看向我。
合同自然沒簽下來。
因為中途,我給客戶打了個電話。
我發誓,隻是稍微地寒暄了一下,告訴他:“林總,我馬上離職飛騰了。”
“後續我到了新公司,希望有榮幸繼續和您合作。”
就這麼簡單。
林總當場揚了小楚牛頭不對馬嘴的策劃案。
“亂七八糟的,像什麼樣子!”
“我看和飛騰的合作,就這樣吧!”
這就是全部的過程。
我不明白,合約明明是小楚搞砸的,陸恒為什麼會來質問我。
他把我的桌子拍得梆梆響。
我真怕他犯了高血壓,一口氣沒喘過來。
“淩柚,是不是你在中間搗鬼了?”
“我告訴你,你從今天開始,和飛騰就沒有關係了!”
我無辜地攤開雙手:“我知道啊。”
“所以,我馬上就走。”
陸恒再想攔我,可他身形一晃,差點倒在地上。
我上了電梯,笑著朝他揮揮手。
轉頭,在朋友圈發了一條動態。
“離職快樂。”
下一秒,五年內積攢的客戶,同一時間給我遞來了橄欖枝。
獎金罷了,我不缺錢。
工作罷了,我還能再找。
可對於陸恒而言,大股東沒了。
他還怎麼上市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