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秦崢的手受了傷,但他根本不在意。
他讓人把宋清歡拖到了地下室,像關押犯人一樣關了起來。
「阿崢,你的手......」我拿出急救箱,想要給他包紮。
秦崢卻反手握住我的手,將我拉進懷裏,下巴抵在我的頸窩。
「這點傷不算什麼。隻要你沒事。」
他貪婪地嗅著我頸間的香氣,聲音沙啞,「那個瘋女人沒嚇到你吧?」
我身體僵硬了一瞬,隨即放鬆下來,順從地靠在他懷裏。
「阿崢,別傷害她......畢竟,那是我的身體。」
我故意說得模棱兩可。
秦崢卻以為我在說那是我的「姐姐」。
他冷笑一聲:「身體?她那副窮酸樣,連你的一根頭發絲都比不上。清歡,你就是太善良了。」
太善良?
如果是以前的林林,聽到這句話大概會感動得痛哭流涕吧。
可現在,我隻覺得惡心。
秦崢抬起頭,眼神陰鷙:「既然她精神不正常,總是臆想自己是你,那我就送她去該去的地方。」
我心裏一驚:「你要送她去哪?」
「精神病院。」秦崢輕描淡寫地吐出這四個字,「我已經聯係好了院長,會給她安排『特殊照顧』。」
特殊照顧。
在京圈混了這麼久,我當然知道那意味著什麼。
進去的人,沒病也會被折磨成瘋子。
宋清歡雖然可恨,但那畢竟是我的身體。
如果我的身體毀了,我就真的永遠回不去了。
「不行!」我脫口而出。
秦崢疑惑地看著我:「為什麼?她幾次三番想殺你。」
我深吸一口氣,強迫自己冷靜下來,擠出一個勉強的笑容:
「阿崢,再過幾天就是我們的訂婚宴了。這個時候把親姐姐送進精神病院,傳出去對宋家名聲不好。」
秦崢皺了皺眉,似乎在權衡利弊。
「而且......」我垂下眼眸,遮住眼底的情緒,「我想在訂婚宴上,讓她親眼看著我幸福。這才是對她最大的懲罰,不是嗎?」
秦崢愣了一下,隨即笑了起來,捏了捏我的鼻子。
「小壞蛋,殺人誅心啊。好,都聽你的。」
他眼裏的寵溺濃得化不開,卻讓我遍體生寒。
如果他知道,此刻這具身體裏住著的,是他最厭惡的「鄉下野丫頭」,他會是什麼表情?
我突然很期待那一天的到來。
三天後,訂婚宴如期舉行。
宋家包下了整個帝都最豪華的酒店,衣香鬢影,極盡奢華。
宋清歡被放了出來,作為「特邀嘉賓」出席。
她穿著不合身的女傭服,臉上還帶著未消的淤青,站在角落裏,死死地盯著我。
我穿著秦崢特意為我定製的魚尾婚紗,挽著他的手臂,接受著眾人的祝福。
「清歡,你今天真美。」秦崢在我耳邊低語。
我端起香檳,對著角落裏的宋清歡遙遙舉杯,露出一個挑釁的微笑。
宋清歡徹底崩潰了。
她像一顆被點燃的炸彈,不顧一切地衝上台,搶過司儀的話筒。
「我有話要說!這個女人是假的!她是個小偷!」
擴音器刺耳的嘯叫聲劃破了宴會廳的虛假祥和。
宋清歡站在聚光燈下,那張原本屬於我的臉因為憤怒和絕望而扭曲,顯得格外醜陋。
她指著我,聲音嘶啞:「秦崢!你愛我不就是因為我救過你嗎?你看看我的手腕!有燙傷的疤痕!那是為了救你留下的!而她身上沒有!」
我心裏咯噔一下。
原來宋清歡打的是這個算盤。
那道疤,確實在我原本的身體上。
當年秦崢被仇家追殺,出了車禍,是我把他從著火的車裏拖出來的。
那時候我還沒被認回宋家,隻是個路人。
後來宋清歡冒領了這份功勞,成了他的救命恩人。
現在,宋清歡眼見「靈魂互換」的理由沒人信,幹脆就坐實「救命恩人」的身份。
秦崢的臉色變了。
他鬆開我的手,一步步走向宋清歡。
全場死寂,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。
宋清歡眼裏燃起了希望的光,她伸出手腕,把那道醜陋的疤痕展示給秦崢看。
「阿崢,你看啊!這才是證據!我才是你愛的人!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