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4
我在陳老師家住的第七天,手機響了。
是個陌生號碼。
我接起來,對麵公事公辦,
“請問是徐雲舒嗎?這裏是城西區人民法院,你父母向本院提起訴訟,申請撤銷你的監護人資格。
並宣告你為限製民事行為人,請你再收到傳票後再按要求出席聽證會。”
電話掛了。
什麼意思?
陳老師搶過手機,回撥過去。
對方確認,起訴了。
理由:徐雲舒因雙目失明導致精神失控,存在危害他人風險,申請法律介入。
陳老師第一次破口大罵。
電話掛了。
她聲音都在抖,
“他們怎麼能這樣?這不是把你往死裏逼嗎?”
好半天。
陳老師才說,“他們越是這樣,你越要堅強。這場官司,我們必須贏!”
我抬起頭,“怎麼贏?誰會信一個瞎子的話?”
陳老師握住我的手,“我信。還有一個人,也信。”
她打給了自己的大學同學。
一個小時後,門被敲響。
來人姓王,王律師。
陳老師把情況說了,王律師一直聽著。
“情況我了解了。不用擔心。”
他頓了頓,“但是我們需要證據,雲舒,你使勁回憶一下,他們在家的一言一行?試圖控製你的所有。”
我努力地想。
我忽然說,“家裏還有一部我以前用壞的手機,媽媽說修不好,一直扔在抽屜裏,那裏麵…好像有東西。”
王律師立刻站起來,“手機在哪裏?”
“在我家,書桌最左邊,用舊襪子包著。”
他們對視一眼。
“我陪你去。”王律師說,“我在樓下,陳老師,如果我們一小時內沒回來,或者接到我電話,立刻報警。”
他看著我,雖然我看不見,卻能感受到重量。
“雲舒,你想清楚。拿回來,我們可能贏。拿不回來,或者被抓到,他們會更瘋狂。”
我站起來,腿有些軟。
眼前是無盡的黑暗。
但黑暗裏,好像有什麼東西變了。
從前是我一直在癡心妄想,企圖從一個不愛我的人身上。
努力得到一點點愛。
現在,我不要了。
“我想清楚了。”我很平靜,“走吧。”
王律師的車到了街角。
“我在樓下,有任何不對,給我信號。”
他遞過來一個小小的東西,
“這是簡易報警器,用力捏中間,會響。保持通話,塞口袋不要掛。”
我接過,一步一步走了進去。
過了會,門開了。
電梯上行,數字在耳邊響起,十二樓。
等到1203門口,我閃身進去。
輕輕帶上門。
心跳加速,我靠在牆上,深呼吸。
客廳沒人。
我憑著記憶,一點一點朝著房間走去。
推開門,一股灰塵味。
他們果然沒進來過。
我蹲下身,手指摸索。
最裏麵,摸到一個舊襪子,裏麵裹著東西。
就是它。
快速塞進內側口袋。
我站起身,準備退出去。
就在這時,大門外傳來鑰匙轉動的聲音!
我渾身血液都凝固了。
來不及多想,我猛地蹲下,躲進書桌底下。
門開了,腳步聲,不止一個人。
“哎呀煩死了,今天手氣背到家了!”是我媽的聲音,帶著怒氣,
“都怪那個死瞎子,攪得家裏不安寧,害我輸錢!”
“行了,少說兩句!”我爸很不耐煩,
“趕緊把事辦了,法院那邊還等著要材料。”
我的心揪緊了。
他們的腳步聲朝著我房間來了!
“就來拿個東西,證明她精神不正常的病曆本,我記得她放抽屜了。”
我媽邊說話邊走進。
我死死捂住嘴,不敢發出一點聲音。
門被完全推開了。
“咦,這抽屜怎麼感覺好像被人動過?”我媽疑惑地說。
“你記錯了吧?一個瞎子的破屋子,誰進來動。”我爸站在門口,沒進來。
我媽沒說話,似乎在翻找。
之後,我聽到了她抽病曆本的聲音。
“找到了,走吧,還得去找李醫生完善一下診斷說明。”她的腳步聲往外。
我稍微鬆了口氣。
突然,她的腳步停了。
“等等。”
我心裏咯噔一下。
“老徐,你來看看這個。”她的聲音有點變調。
我爸走過去,“什麼?”
“這瞎子......她以前那部破手機,是不是放進這襪子裏的,怎麼不見了?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