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陳旭和婆婆對視一眼,露出了勝利的笑容。
他們以為我妥協了。
以為我為了孩子,不得不低頭。
我刷刷刷簽下名字。
然後,我從包裏拿出了另一疊文件。
厚厚的一疊。
“既然簽了你的補充協議,那你也看看我的。”
我把文件拍在桌子上。
震得茶杯跳了一下。
“這是什麼?”
陳旭皺眉,伸手去拿。
那是我的《家庭資產清算及婚姻存續期間費用追償清單》。
第一頁,就是我那個文檔的打印版。
密密麻麻,長達五十頁。
每一筆賬,每一張截圖,每一次錄音。
清清楚楚。
“陳旭,”我看著他,嘴角勾起一抹冷笑,“既然要算賬,那咱們就從結婚第一天開始算起。”
“你那點AA製,太小兒科了。”
“今天,我教教你,什麼叫真正的——精算。”
陳旭拿起那疊文件,表情從不屑變成了錯愕。
“這......這是什麼?”
“看不懂嗎?”
我拉開椅子坐下,護著肚子,氣定神閑。
“第一項,孕期子宮租賃費。”
我指了指第一頁。
“代孕在國外是合法的商業行為,市場均價為50萬至80萬。雖然國內禁止,但既然你提出AA製,且強調‘孩子主要在我肚子裏’,那我的子宮就作為生產工具被征用了。”
“按照市場最低標準折算,十個月租金,我給你打個折,二十萬。”
“你瘋了?”
陳旭瞪大眼睛,“你是我老婆!生孩子是你的義務!”
“AA製裏沒有義務,隻有交易。”
我冷冷地打斷他。
“第二項,孕期營養損耗費。”
“你不是說肉長在我身上嗎?好,孕期我的身體承擔了胎兒的全部營養供給,導致我出現貧血、缺鈣、恥骨分離等生理損傷。”
“這屬於工傷。按照勞動法,雇主需承擔醫療費及誤工費。你是孩子生物學父親,占股50%,所以你需要支付一半。清單在第三頁,共計五萬。”
婆婆尖叫起來:“你想錢想瘋了吧!生個孩子還要錢?哪家媳婦像你這樣?”
“別急,還有。”
我翻到第十頁。
“第三項,家務勞動折算費。”
“結婚三年,家裏做飯、洗衣、打掃衛生,90%是我做的。按照此時此刻你剛才提出的‘誤工費每日200元’標準......”
我敲了敲桌子上的《補充協議》。
“這是你自己定的價。三年,1095天,打個九折,算你1000天。二十萬。”
“除去你偶爾洗碗的抵扣,這一項,你欠我十九萬八千。”
陳旭的手開始抖了。
“林婉,你這是敲詐!法律不會支持你的!”
“法律?”
我笑了。
“法律確實不支持家庭內部算這麼細。但法律支持夫妻共同財產分割。”
我翻到最後一頁。
那裏有一張銀行流水單。
“陳旭,上個月你從我們的聯名賬戶裏轉走了八萬塊,說是股票虧了。但我查了,那筆錢進了你媽的賬戶。”
婆婆的臉色瞬間慘白。
“還有,這套房子雖然是你婚前首付,但婚後還貸部分屬於共同財產。這三年,我承擔了家庭大部分開銷,你的工資用來還貸。這屬於轉移夫妻共同財產還個人債務。”
“這筆賬,我也算清楚了。”
“總共加起來,除去你應該承擔的一半撫養義務,你現在倒欠我——”
我指著最後的數字。
“六十八萬四千三百二十元。”
“轉賬還是分期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