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第二天清晨,陽光從門縫照進來。
門開了。
陳傑端著一碗餿稀飯走了進來。
他捏著鼻子,把碗往地上一頓,餿稀飯濺在我手背上。
“吃吧,餓死了沒人還錢。”
他看著我,目光掃過我腫脹的斷腿,滿是厭惡。
我閉上眼,不想看他那張臉。
“你怎麼不說話?裝死啊?”
陳傑見我不理,踢了一腳稻草堆。
突然,他的視線定格在角落的快遞紙箱上。
“這是啥?”
陳傑走過去,撕開快遞膠帶。
一雙高跟鞋。
“我就知道!我就知道!”
陳傑把鞋從盒子裏掏出來,舉到我麵前咆哮。
“陳雨!你個黑心爛肺的!你偷媽的救命錢,就是為了買這雙破鞋?!”
發票落在地上,數字是:800元。
“媽在醫院連個好點的止痛藥都舍不得用,你在這一雙鞋就花了小三千?你還是人嗎?!”
“你的良心被狗吃了嗎?!”
“砰!”
高跟鞋砸在我臉上。
鞋跟磕破額頭,血流下來,糊住了一隻眼睛。
我慌亂地想去護住那雙鞋。
這是給媽的。
可我知道,她年輕時也愛美,也想穿裙子和鞋子。
“別碰它!”
陳傑一腳踩在鞋上,鞋麵凹陷下去,留下一個腳印。
“幹什麼!吵什麼吵!”
爸爸出現在門口。
他手裏拿著半個饅頭,眼窩深陷,頭發白了一半。
陳傑指著地上的發票和鞋。
“爸!你看!這就是你閨女幹的好事!她偷錢根本不是什麼為了媽好,她就是為了自己享受!”
“這一雙鞋三千塊啊!夠媽在醫院住好幾天了!這是媽的命啊!”
爸爸盯著發票,渾身顫抖。
他衝過來,撿起發票看了一遍又一遍。
“三千......三千......”
他發出一聲嘶吼。
“陳雨!你媽都要死了!你居然買這種東西?你是不是覺得自己能嫁進豪門了?啊?!”
他抄起半截木棍,往我身上抽。
“我打死你個不孝女!打死你個畜生!”
木棍落在我背上、手臂上,甚至打在我的斷腿上。
我蜷縮成一團,死死護著懷裏的手機。
如果說了,他們會立刻給媽打電話讓她退貨折現。
媽已經上車了,她在去北京的路上了。
“爸!別打了!把她打壞了更沒人要了!”
陳傑在一旁拉架。
“大姑剛來說了,鄰村那個王瘸子想找個媳婦,願意出八萬彩禮。”
“既然姐把錢花了,那就讓她把自己賣了補上!”
爸爸的動作停住了。
他喘著粗氣,扔掉木棍,盯著我。
“八萬......”
他喃喃自語。
“有了八萬,不僅能把你媽抓回來繼續治,還能給小傑付首付。”
我的心一沉。
在他們眼裏,我早已不是親人。
“行,下午就讓你大姑領人來看!”
爸爸吐了一口唾沫,轉身就走,指著那雙高跟鞋。
“把這破玩意兒給我燒了!看著晦氣!”
陳傑撿起鞋盒,路過我身邊時啐了一口。
“活該!這就是你的報應!”
門再次被關上。
我靠在牆角,點亮了手機屏幕。
嗡——
手機震動了一下。
是一張照片。
照片裏是天 安 門廣場,陽光灑在琉璃瓦上。
主角是我的媽媽。
她穿著絲絨旗袍,盤著頭,插著一根發簪。
她很瘦,臉色也很蒼白。
但她的笑容,是我二十多年來從未見過的。
她站在金水橋畔,比著剪刀手,眼睛裏閃著光。
我把照片放大,看著媽媽的眉眼,眼淚流淌。
媽,你真美。
那雙被陳傑踩壞的高跟鞋,終究沒能穿在你的腳上。
但沒關係。
你已經站在了想去的地方。
我也在地獄裏,看見了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