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王大偉的傲慢比李豔更甚,這是一種掌握了點小權力就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官僚主義。
我看著他那張油膩的臉,心裏最後一絲耐心也被耗盡了。
“王經理是吧?你確定要扣著我的錢?”
我站起身,從懷裏再次掏出那個塑料袋。
“你說材料臟,不肯看。”
“那你知道這筆工程款是誰打過來的嗎?”
王大偉不屑地揮揮手,像是在趕蒼蠅。
“我管你是誰打的?天王老子打的也得守規矩。”
“拿走拿走,別弄臟了我的櫃台。”
我沒動,隻是靜靜地把塑料袋解開,抽出了最上麵的一份合同。
合同確實有點臟,邊角還沾著水泥灰。
但我把合同展開,哪怕隔著防彈玻璃,最下方的那個紅色印章依然鮮豔奪目。
“李豔,你剛才嫌臟沒看。”
“現在你睜大眼睛仔細看看,甲方的法人代表簽的是誰的名字。”
李豔下意識地掃了一眼。
她本來想繼續嘲諷,但視線觸及到那個簽名的瞬間,整個人猛地僵住了。
那個名字寫得龍飛鳳舞,卻力透紙背。
不是別人,正是——“李國華”。
李豔的瞳孔劇烈收縮,像是見了鬼一樣。
她揉了揉眼睛,把臉貼在玻璃上死死盯著那個名字。
李國華。
這是本市最大的房地產開發商,也是這家銀行最大的企業儲戶,更是這家支行能否完成年度任務的關鍵金主。
最重要的是,李國華是她的親二叔。
而她之所以能在這個櫃台混吃等死,全靠這層關係。
她記得二叔前幾天在家族群裏發過飆,說有個非常重要的救命工程,必須在年前結清款項,否則他就要破產跳樓。
那個工程的承包方,好像就姓林......
李豔的目光顫抖著上移,終於看清了合同乙方的名字:
“林峰”。
轟——
一道驚雷在李豔腦海中炸響。
她想起來了。
二叔千叮嚀萬囑咐,說這位“林總”是他的救命恩人,是隱形的資本大鱷,為了體驗生活才親自下工地。
二叔還特意讓她留意,如果有名叫林峰的人來辦業務,一定要當祖宗供著。
她當時隻顧著看韓劇,根本沒往心裏去。
此刻,她看著窗外那個穿著發白羽絨服、眼神冷漠的男人。
再看看那份被她嫌棄“臟死了”的合同。
那哪裏是臟?
那是她二叔的命!
那是她全家的飯碗!
更是她這輩子都高攀不起的通天階梯!
她剛才幹了什麼?
她把二叔的救命恩人、身家過億的大佬、手握八千萬現金流的財神爺,當成乞丐羞辱了半天?
還把人家的身份證扔了出來?
一種名為絕望的寒意,瞬間從腳底板直衝天靈蓋。
李豔的雙腿一軟,整個人癱倒在椅子上,臉色灰敗如土。
完了。
全完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