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庭上,林智安還在做最後的掙紮。
他拿出幾張我和男性吃飯的照片,說:
“法官大人,你看,她早就出軌了,我和她離婚是應該的,財產也應該多分我一些。”
我看著那些照片,忍不住笑了:
“照片裏的是我和我的律師,我們兩個月前才認識,每次見麵都有律師的助理在場,你可以找她作證。”
“而且這些照片是你雇人偷拍的吧?你為了多分財產,真是不擇手段。”
律師助理出庭作證,還提交了當時的工作記錄和聊天記錄,證明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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