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渾渾噩噩睡著,醒來時天色已泛白。
手機裏有邵明遠發來的消息:
「寶寶,公司有急事我先回去了,一切我會解決,愛你。」
我盯著那行字,忽然覺得一切都很沒意思。
洗了把臉,重新塗上口紅。
鏡子裏的人眼神空洞,卻異常鎮定。
我在小區門口等到了沈靈。
「我們談談。」
我擋在她麵前,開門見山。
「邵明遠腳踩兩條船,騙了我們兩個人,我們不能讓他這麼逍遙下去。」
她挑眉,竟沒絲毫意外:「許澄?終於找上門了。」
她輕笑起來,笑容裏帶著不掩飾的嘲弄。
「你以為我不知道你?十年前,他手機裏第一張和你的合照,我就看見了。」
「這十年,我知道你們之間的每一件事。」
我像被凍住,難以置信地看著她。
「我為什麼忍?」
她看穿我的想法。
湊近一步,聲音壓低,卻字字錐心。
「因為我愛他。」
「隻要他最後回家,睡在我身邊,錢交到我手裏,叫老婆的人是我,我就贏了。」
「你呢?你有什麼?一個見不得光的女朋友頭銜,幫他暖床解悶,還得倒貼錢讓他養家......對了,前陣子他剛給我買了輛寶馬,是不是也有你貢獻的一份?」
她欣賞著我煞白的臉色,慢條斯理地繼續插刀。
「他每次回來,都會給我帶禮物。你有的禮物,每一樣我都有。大到紀念 日他送你的包,小到一支口紅,他若是心裏沒有我,會這麼做麼?」
「他手機裏的私密相冊,都是我和兒子的照片,你的呢?恐怕連朋友圈都不敢發吧?」
「從領證那天起,法律、親人、責任都牢牢拴在我這裏。你不過是他解決生理需求的工具,還自帶工資,多省心。」
她拍了拍我的肩,語氣惡毒。
「放心,我不會離婚的。我就喜歡看你這種為愛耗盡心力和青春,最後什麼都得不到的樣子。」
「我們,慢慢耗。」
說完,她轉身,步伐從容地離開。
我站在原地,像被狠狠抽了一耳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