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個月後。
法院宣判。
林薇因犯行賄罪、洗錢罪、妨害作證罪,數罪並罰,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,沒收個人全部財產。
林子軒因犯洗錢罪、聚眾淫亂罪、過失致人死亡罪,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。
恒信律所被查封,注銷執業許可證。
宣判那天,我沒有去現場。
我去了墓地。
給我那早逝的父母,上了一炷香。
“爸,媽,兒子沒給你們丟臉。”
我倒了一杯酒,灑在墓碑前。
這三年來,我為了所謂的愛情,活得像條狗,甚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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