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我沒想到,再拿十萬塊的機會來的這麼快。
剛挨了鞭子的第三天,背上的傷口正在長肉。
鑽心的痛癢讓我隻能靠著藥物才能勉強入睡。
猛然間一盆冰水潑到了我的臉上,薛紹洋一把將我從床上拉起。
「沈繁星,快點跟我走,千姿出事了。」
我迷迷糊糊的被套上了一身單薄的派對小禮服。
塞進了一輛我從未摸過的跑車裏。
原來,宋千姿今晚和幾個小姐妹飆車撞壞了街邊的廣告牌。
港城對交通事故的處理一向嚴肅,任何人都不能姑息包庇。
薛紹洋自然舍不得宋千姿受這份罪,所以他第一時間把認罪書遞到了我的麵前。
「簽字吧,我會幫你找最好的律師。」
我攥著認罪書,握筆的手都在跟著顫抖。
在港城所有因交通事故入罪的人,入監照片都會在熱點新聞上滾動播出。
到時候全港城的市民都會看見,包括我療養院裏的媽媽。
當年,我爸就是死於一場飆車事故。
所以媽媽這輩子最痛恨的就是那些飆車一族。
我不敢想,她要是在電視上看到自己的女兒......
我抬起頭,用近 乎哀求的語氣,想保住自己最後的一點尊嚴。
「求你,我再挨一百鞭子都可以,我真的不想讓我媽再受刺激......」
薛紹洋朝我晃了晃手裏的金卡:「是再拿一張,還是我把之前的二十多張都收回去?」
「你覺得,你有資格和我談條件麼?」
我絕望的閉了閉眼,眼淚混合著墨水一起落在簽名框裏。
冰涼的手銬落在我的腕間,兩個女警一邊一個按住我的肩膀。
離開前,薛紹洋難得用語氣溫柔的對我說:「出來後,我會好好補償你的。」
我回眸苦笑:「算了,隻求你這幾天找人去勸勸我媽,讓她別看電視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