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警察局裏。
做筆錄的年輕警察記錄著眾人的證詞,眉頭越鎖越緊。
老太太起初還在撒潑,聲音卻在眾多指向一致的證詞裏,漸漸低了下去,眼神開始遊移。
負責此事的張警官給我倒了杯熱水,
“傷情鑒定出來了,對方的傷,是麵部軟組織挫傷和表皮擦傷,未構成輕微傷。”
我還沒說話,他話鋒一轉,聲音壓低了,
“但是,你的傷情鑒定也出來了。麵部抓傷累計長度超過6厘米,構成輕微傷。”
他抬起眼,目光複雜地看著我。
“小林啊,話我得跟你實說。她七十多了,就算能定個行政拘留,按規定,七十歲以上,原則上是不執行的。”
“這還不是最麻煩的......關鍵是她那個兒子,你也知道,身邊離不開人。”
“真要把她怎麼著了,她那個兒子怎麼辦?誰接手?這立刻就變成一個誰都不願意碰的社會救助難題。所以......”
張警官歎了口氣。
我太明白了,之前小區鄰居就是顧忌到這個才沒有追究的。
他們剛搬來小區的時候,大家夥看他們孤兒寡母,也一直幫襯,但沒想到這一幫襯,倒是幫出怨了。
她怪小區裏那些適齡的女孩,不肯跟她兒子處。
就覺得大家夥的幫助都是違心的,是在看他們家笑話。
於是見適齡的女孩說不動之後,就開始用零食哄騙小女孩去她家。
也是因為這事,大家才徹底寒心,斷了來往。
但顧忌著她那離不了人的兒子,怕鬧大了沒人管,多數時候也隻能忍著。
可是這人活在世上,誰又容易了呢?
我低頭看著手中一次性紙杯裏晃蕩的水麵,突然輕笑了一聲,
“張警官,我明白您的意思。”
“可是您有沒有想過,一個七十歲的老人,為什麼能如此熟練地碰瓷、訛詐、撒潑?”
“她這些本事,是跟誰學的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