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媽出院後,我們離開了那個傷心地。
去了另一個城市。
用剩下的錢,開了一家早餐店。
媽的手藝很好,做的包子皮薄餡大,生意紅火。
我白天在店裏幫忙,晚上自學考證。
日子雖然平淡,但很踏實。
再也不用看人臉色,再也不用吃剩飯。
每天早上,看著蒸籠裏冒出的熱氣。
看著媽忙碌卻充實的背影。
我覺得,這就是幸福。
有時候,我會想起大伯一家。
想起那三年的屈辱。
想起那場大火。
但我不再恨了。
恨一個人太累。
他們已經付出了代價。
而我,還有很長的人生要走。
一年後的清明節。
我和媽回了老家,去給爸掃墓。
墓碑前,放著一束白菊。
不知道是誰放的。
或許是李叔吧。
媽撫摸著墓碑上爸的照片,輕聲說:
“老頭子,仇報了。”
“債也清了。”
“咱們兒子出息了,現在是店長了。”
“你在那邊,安心吧。”
風吹過山崗,鬆濤陣陣。
仿佛是爸在回應。
我跪在地上,給爸磕了三個響頭。
“爸,放心吧。”
“我會照顧好媽。”
“也會照顧好我自己。”
下山的時候,遇到了李叔。
他老了很多,背更駝了。
看到我們,他渾濁的眼裏泛起淚光。
“好啊,好啊。”
“善有善報,惡有惡報。”
“小宇,以後好好過日子。”
我點點頭,塞給李叔一個紅包。
“李叔,謝謝你。”
如果不是那一枚扣子,我也許永遠沒勇氣揭開真相。
雖然那是假的。
但正義是真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