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哥哥沒說實話,哪有這樣的家規。
他說不準,是看到溫晴沒有那麼害怕了,所以才臨時加大了懲罰力度。
為得就是把溫晴嚇傻,讓她知道自己這次犯得錯誤多嚴重。
哥哥比我大八歲。
可在我心裏,他既是爸爸,也是媽媽。
我八歲那年,父母在一場車禍中去世。
當時家裏親戚為了搶他們的遺產,用了一些手段,將我和哥哥趕出家門。
在被趕出來當天,我們撿到了同樣被人遺棄的溫晴。
為了養活我和溫晴,十六歲的哥哥輟了學。
他打過黑拳,送過外賣,扛過水泥。
因為時間都用在掙錢上了,所以我和溫晴隻能互相照顧。
但溫晴體質太特殊了,稍微碰一下皮膚就會破。
破了就會去醫院,去醫院就要花錢。
當時哥哥沒有這麼多耐心帶溫晴,於是天天警告她不要亂跑。
警告一次兩次還有用,但次數多了,溫晴就不聽哥哥的了。
後來哥哥有一次哥哥罵溫晴她不聽,因為我在旁邊笑了一聲,哥哥就打了我。
溫晴那次被嚇住了,哭得稀裏嘩啦說錯了。
從那天起,哥哥就學會了殺雞儆猴。
我是那隻雞。
溫晴是那隻猴。
剛開始哥哥打了我,事後還會跟我道歉,溫柔地給我上藥,心疼地抱著我流眼淚。
他說:“微微,錢太難掙了,哥哥實在沒那麼多錢送晴晴去醫院,你挨挨打,她就能乖一點,你忍一忍好不好,哥哥以後下手不會這麼狠了。”
我知道哥哥帶我們兩個不容易,於是我騙他我有無痛症,不管他怎麼打我,我都不會疼。
當時我是為了讓哥哥心理負擔沒有那麼大。
沒想到後來這一招對溫晴也沒有多大震懾力了,就算把我打暈過去,她也隻是害怕一會兒。
於是哥哥開始變本加厲。
溫晴亂跑,就打斷我的腿。
她玩刀,就剁下我的五指。
反正在他眼裏,我感受不到疼痛,隻要把腿和手指再接上就好了。
直到今天,我被活活咬死。
他就是要溫晴眼睜睜看著,要溫晴害怕,讓她再也不敢傷害自己。
我也知道,哥哥剛開始是為了怕花錢。
後來有錢了,但他在溫晴身上花得時間成本比在我身上多得多,自然產生了感情。
也許他自己都沒注意到。
在他心裏,溫晴已經比我重要多了。
溫晴一直在看時間,剛到哥哥規定的時間,她就拉著哥哥去了鯊魚館。
“哥哥,七個小時到了,你該把微微姐放出來了。”
哥哥無奈地被她拉著走,“著什麼急,你微微姐又不會跑。”
話雖這麼說。
可當鯊魚池大門打開後,濃重的血腥味飄出來。
看到魚缸裏的光景後,哥哥和溫晴同時頓住了腳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