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警局,上午十點。
和前世不同,這次我盡力保持冷靜,
“姓名?”
“林薇。”
“和這家人什麼關係?”
“我是他們的女兒,林月的姐姐。”
警察看向林父林母,
兩人搖頭:
“我們不認識她。”
林月就縮在母親身邊:
“媽,這人誰啊,怎麼在我們家啊......”
警察看向我:
“既然你說是他們家人,那拿來戶口本看看吧。”
這點也和前世一樣,
“不要戶口本!”我立即反駁,
“我要查國家戶籍係統,公安內網裏的信息!”
戶口本有可能是假的,這時候任何實體證據都有可能造假,
昨晚我就是想通了這點,
所以現在我才反駁,
而國家存檔的戶籍信息絕不可能有錯。
警察看向林父,
林父歎氣:
“查吧,查清楚也好,讓這孩子死心。”
電腦屏幕閃爍,警察輸入信息,
“結果出來了。”警察說。
屏幕轉過來,
上麵便是我們家所有的戶籍人員信息,
戶主:林建國,
配偶:鄭芳,
女兒:林月,
後麵寫著林月為“獨生子女”。
“這不可能!”我撲過去,臉幾乎貼到屏幕上,“再查一次!係統出錯了!”
國家戶籍信息怎麼也會變成這樣,
我根本不相信!
“林小姐,冷靜。”
“我怎麼冷靜!我是活生生的人!我在這裏生活了二十四年!”
“爸,你腿上那個疤,是為我擋狗被咬的!媽,你臉上那個燙斑,是給我煮麵時燙的!林月,你六歲那年掉進河裏,是我把你拉上來的!”
林父搖頭:
“腿上疤是給月月擋狗咬的。”
林母說:
“燙傷是給月月煮麵時燙的。”
林月也皺眉:
“我六歲是掉進過河裏,但我是自己爬上來的。”
這些回答,也和前世一字不差,
我咬住嘴唇,不讓自己崩潰到尖叫,
深呼吸下我讓自己冷靜,
“我還有這個。”
我拿出那張一直攥著的拍立得照片,
“昨晚拍的,就在家裏,你們大可以鑒定,是不是昨晚拍的,有沒有PS痕跡!”
警察接過照片,看了看,遞給技術科,
等待時間裏,
林母小聲對林父說:
“這孩子......會不會是從精神病院裏跑出來的?”
林月摟進了爸媽胳膊:
“媽,我害怕。”
隻有我一個人,坐在他們的對立麵,是個陌生人,
我抿唇,苦澀地閉上了眼睛。
“照片是真的。”警察回來,“拍攝時間是昨晚八點四十七分。”
林父林母疑惑地對視一眼。
“這不可能啊。”
林母說,
“昨晚除夕就我們三個人,吃完飯八點多我們就下樓放煙花放到了九點半。”
“不可能!昨晚我們誰都沒出過門!”
他們甚至還早早就睡下了,
“我手機裏有照片!九點多時我還拍了家裏各個角落!”
我解鎖手機,點開相冊給他們看,
衣櫥裏我的舊衣服、衛生間裏我的牙刷杯子都在,
可點開的那一瞬,一片空白,
昨晚拍的,
乃至從前拍的所有生活照,
全沒了。
和前世一模一樣的場景再次發生,
冥冥之中,
好像無論我怎麼努力,
一旦過了除夕夜,我和這個家的所有聯係都會被清空,
這一刻我感到脊背發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