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一個月前,我拿到了柏林一家設計事務所的offer。
那是我大學時代就夢想加入的地方。
當年為了沈時嶼,我放棄了保送資格,留在港城陪他創業。
後來他成功了,卻對我說:“以寧,你不需要再工作了,我養你。”
我信了。
從此,我的世界裏隻有他。
可就在三個月前,我無意中看到他在會所裏和朋友聊天。
“沈總,溫以寧當年可是建築係的天才,你真舍得讓她在家當花瓶?”有人打趣。
沈時嶼吐出一口煙圈,笑得漫不經心:“天才?天才多了去了。可她隻有一個。”
他補充道:“讓她繼續工作,誰知道會不會又冒出幾個像當年那樣的追求者?我可沒時間天天去她公司宣示主權。”
“沈總這是把金絲雀養得心甘情願啊。”
沈時嶼搖頭:“她是我的心臟,沒有她,我活不了,但心臟隻需要在家裏跳動就好,不需要去見外麵的世界。”
我站在門外,渾身發冷。
那一刻我明白,他所謂的愛,是一場精心策劃的囚禁。
我把柏林的offer藏了起來,開始秘密準備一切。
我聯係了國外的律師,處理離婚協議。
我接了幾個私活,攢夠了母親的治療費。
我甚至找到了母親在柏林的表妹,她願意照顧她。
而沈時嶼,對此一無所知。
他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裏,以為我永遠是那個會為他放棄一切的溫以寧。
手機又響了,是沈時嶼的消息:【在哪兒?我讓司機去接你。】
我沒回。
他又發來一條:【別鬧了。你知道我離不開你。】
我盯著那行字,突然想笑。
他離不開我,就像離不開家裏的家具,床上的枕頭。
那是習慣,不是愛。
真正的愛,是尊重,是成全。
而不是把你折斷翅膀,關在籠子裏,還要你感恩戴德。
我關上手機,繼續收拾行李。
窗外是港城的夜色,霓虹閃爍,繁華如舊。
可我知道,這片天空,我已經不想再看了。
第二天一早,我接到沈時嶼母親的電話。
她的聲音疲憊:“以寧,你過來一趟,時嶼昨晚喝多了,一直在叫你的名字。”
我沉默片刻:“媽,我們已經離婚了。”
她冷笑:“他簽個字你就信了?他簽過的合同沒有一千也有八百,想反悔的,他有一百種辦法讓它作廢。”
我說:“那是他的事,協議已經公證了,他反悔不了。”
電話那頭突然安靜。
過了很久,沈母才輕聲說:“以寧,你真的想好了?時嶼這孩子,從小要什麼就有什麼。他從來沒試過失去的滋味。”
“那你最好讓他早點習慣。”我掛斷電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