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電話剛掛,弟弟就像瘋狗一樣撲了過來,嘴裏罵罵咧咧。
“你個白眼狼!竟然敢報警?我今天非打死你不可!”
我來不及躲閃,被他一把推倒在地,他一腳接著一腳往我身上踹。
“讓你多管閑事!讓你發群裏!讓你報警!”
“我看你是賺了幾個臭錢,翅膀硬了,連家裏人都敢坑了!”
我雙手抱著頭盡量護住要害,疼得渾身發抖,卻死死咬著牙不吭聲。
我爸也不攔著,反而很支持我弟打我。
“家醜不可外揚,她倒好,直接報警,這是想讓咱們全家都沒臉見人啊?”
“小偉,教訓教訓她就行,別太過分,真打出人命,影響你結婚就不好了。”
我媽也跟著說:“就是!還敢把家裏的事捅去警察局,活該給她點顏色瞧瞧!”
“還以為報警了就沒事了,這是咱們的家務事,到時候警察來了也說不出啥。”
我趴在地上,聽著他們的話,心裏最後一點念想也徹底斷了。
弟弟的拳頭還在不停落下,我感覺自己的骨頭都要被打斷了,意識也開始有些模糊。
不行,我不能就這麼被他打死。
我要活著。
我要讓他付出代價。
我扯開嗓子喊:“陳偉!你要是真把我打出問題了,你結婚的時候,你唯一的親姐來不了,你覺得你有麵子嗎?”
“你未來媳婦和嶽父母要是知道了,會怎麼看你?”
這話果然管用,弟弟的動作瞬間停了下來。
他心裏最在意的就是結婚這件事,生怕出一點岔子。
他惡狠狠地踹了我一腳,卻沒再像剛才那樣下死手。
“你少拿這事威脅我!”
“等警察走了,我再跟你算賬!”
我蜷縮在地上,渾身的骨頭像散了架一樣疼。
沒過多久,我們很快被帶到了派出所,剛進調解室,我爸就先搶著開口。
“警察同誌,這真不是什麼大事,就是家務事!姐弟倆拌嘴,孩子年輕氣盛動了點手,哪至於鬧到這來啊?”
“我這兒子馬上就要結婚了,要是留下案底,這輩子就毀了!他姐要是真為這個家好,就該大事化小,小事化了,哪能這麼較真?”
我媽也跟著幫我弟開脫。
“是啊同誌,您看我兒子平時多老實,就是被他姐氣糊塗了才一時衝動。”
“她一個女孩子家,賺了點錢就不知道天高地厚了,連親弟弟都容不下。這事本來就是她不對,現在還把弟弟送過來,以後傳出去,她的名聲也不好聽啊!”
他們你一言我一語,把所有錯都推到我身上,仿佛被打的我才是那個十惡不赦的人。
我沒跟他們爭辯,隻是按警察的要求做了傷情鑒定。
警察明確告知,我弟的行為已經構成故意傷人,需要被行政拘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