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婚禮前三天,江時序淩晨兩點才回家。
帶著濃重的酒氣,和一股甜膩的柑橘香。
他倒在我旁邊的沙發上,扯開領帶,閉著眼說:“婚紗試了嗎?”
“昨天試了最終版。”我看著他脖子側麵的紅痕,很淡,但足夠刺眼,“你很忙?”
“嗯,項目收尾。”他揉了揉眉心,語氣疲憊,“對了,婚禮上用的手捧花,我讓花店換了鈴蘭。你不是喜歡鈴蘭嗎?”
我喜歡的是白色茉莉。
鈴蘭是顧念念喜歡的。他的新助理,三個月前調到他身邊,二十三歲,剛從國外回來,笑起來有虎牙。
上個月公司團建,他發過一張合照,顧念念就站在他身邊,手裏捧著一大束鈴蘭,眼睛直勾勾看著他那邊笑。
我當時問:“新助理?”
他說:“嗯,小孩兒一個,挺有活力。”
小孩兒。
我二十八歲了,跟了他七年,已經不算小孩。
“好。”我說,“鈴蘭很好。”
他睜開眼,看了我一會兒,忽然伸手把我拉進懷裏。
柑橘香撲鼻而來,混著酒氣,讓我胃裏一陣翻攪。
“知雨,”他把臉埋在我頸窩,聲音悶悶的,“我們會一直好好的,對吧?”
我沒有回答。
他也沒再問,很快呼吸變得均勻,像是睡著了。
我躺在他懷裏,睜著眼看著天花板。
這間出租屋的天花板有漏水留下的黃漬,形狀像一朵畸形的花。
七年前我們搬進來的第一晚,他指著那漬說:“以後我們的孩子問,我就說那是爸爸給媽媽畫的第一朵花。”
我卻很開心,因為他說我們會有孩子。
現在那朵花還在。
說要畫花的人,卻已經允許別人在他身上畫下痕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