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我花了一下午的時間,把這個家裏屬於我的痕跡,一點一點抹去。
其實我的東西並不多。
在住了十五年的家裏,我像個寄宿的客人。
我的房間是最小的儲物間改的,沒有窗戶,常年陰暗潮濕。
衣櫃裏隻有幾件洗得發白的舊衣服,大多是媽媽穿剩下不要的,或者是打折促銷時買的地攤貨。
我把這些衣服全都塞進了垃圾袋。
書桌上堆著我從小到大的課本和獎狀。
那些獎狀,我曾經視若珍寶。
以為隻要我足夠優秀,考第一名,拿獎學金,爸媽就會多看我一眼。
可後來我才發現,無論我拿多少獎狀,都比不上林澤的一句“媽,我餓了”。
我把獎狀一張張撕碎,扔進垃圾桶。
最後,我從床底下拉出了舊收音機。
那是姥姥留給我的唯一念想。
收音機早就壞了,發不出聲音,但我一直舍不得扔。
我找了塊幹淨的布,把它仔仔細細地擦了一遍,然後小心翼翼地放進了我的行李箱。
除了這個收音機,我隻帶走了身份證、銀行卡。
銀行卡裏有我工作三年存下的五萬塊錢。
這是我全部的積蓄。
本來打算留著給爸媽買按摩椅的,現在看來,不用了。
收拾完這一切,天已經黑了。
我把垃圾袋提下樓,扔進了小區的垃圾站。
看著承載著我過去二十二年記憶的東西,混在剩菜殘羹裏,我心裏竟然沒有不舍。
回到樓上,我把林澤的快遞全都退了回去。
理由填的是:查無此人。
然後,我把冰箱裏的牛排和海鮮全都拿出來,送給了樓下撿廢品的大爺。
大爺千恩萬謝,問我是不是不過了。
我笑了笑,說:“是啊,不過了。”
做完這一切,我最後看了一眼這個家。
客廳的牆上,掛著他們一家三口的全家福。
照片裏,爸媽笑得慈祥,林澤笑得燦爛。
隻有角落裏,原本應該站著我的位置,被一盆發財樹擋住了。
拍全家福那天,攝影師說構圖不好看,讓我往邊上站站。
結果站著站著,就站出了畫框。
當時媽媽說:“沒事,反正瑤瑤也不愛拍照,就這樣吧。”
於是,掛在客廳最顯眼位置的全家福上,從來就沒有我。
也好。
既然本來就沒有我,那我也沒必要再強行擠進去了。
我從包裏掏出早就買好的火車票。
我要去一個沒有冬天,沒有寒冷,也沒有他們的地方。
我要去把七歲那年沒吃到的熱乎餃子,給自己補上。
我把鑰匙放在了門口的鞋櫃上,旁邊壓著那兩百塊錢。
我一分沒動。
關上門的那一刻,樓道裏的聲控燈滅了。
黑暗中,我輕聲說了一句:
“再見,林瑤。”
從今以後,我隻為自己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