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第二天一早,我就開始發燒。
渾身燙得像火炭,腦子昏昏沉沉,視線都有點模糊。
於強坐在床邊,一臉沉痛。
“老婆,你怎麼燒得這麼厲害?看來媽說得對,那小鬼太凶了,香灰水都鎮不住。”
我有氣無力地指著門口:“送我去醫院......我要去醫院......”
於強按住我的手,歎了口氣:“去了醫院也沒用,醫生隻會給你打抗生素,那是害孩子。”
他突然站起來,又點了一把香,對著空氣拜了三拜。
然後猛地轉過身,大叫一聲:
“媽!你說什麼?”
“要破財免災?”
他對著虛空大叫,然後渾身一抖,轉過頭看著我。
“老婆媽剛才指引了,說你命太硬,克夫克子。要想保住孩子,必須破財免災。”
圖窮匕見了。
我虛弱地睜開眼,配合地問:“怎麼......破財?”
於強眼裏閃過精光,語速飛快:“媽說,必須把你市中心那套陪嫁的房子賣了。把換來的錢全部換成金條,壓在神壇下七七四十九天,鎮住那個小鬼,孩子才能保住!”
他一邊說,一邊像變戲法一樣從包裏掏出一疊文件。
那是房屋買賣合同。
門外適時地走進來一個滿臉橫肉的光頭男人,脖子上掛著大金鏈子,一看就不是善茬。
“這就是買家,也是媽托夢找來的貴人,願意出錢收這房子救急。”
於強把筆塞進我手裏,急切地催促:“老婆,趕緊簽了吧。簽了字,這災就破了,你的病馬上就能好!”
於老頭也湊過來,陰惻惻地盯著我:“顧佳,你是要房子還是要命?要是孫子沒了,你就給我滾出於家!”
我費力地拿起合同看了一眼。
嗬,兩百萬的房子,合同上隻寫了一百萬。
而且全是不平等的霸王條款,一旦簽字,房子立馬過戶,錢款卻分期十年支付。
這哪裏是賣房,這是明搶。
我握緊了筆,顫抖著手懸在簽名欄上方。
於強屏住了呼吸,眼珠子都快瞪出來了,那個光頭男也忍不住往前湊了一步。
就在筆尖觸碰到紙麵的瞬間,我突然停住了。
我抬起頭,眼神異常清明。
“老公,媽剛才托夢,真的說隻要賣了房,孩子就能活?”
於強一愣,隨即舉起三根手指發誓:“千真萬確!我要是騙你,天打雷劈!媽在天之靈看著呢!”
“好。”
我點了點頭,嘴角勾起一抹極淡的冷笑。
“既然媽都看著呢,那也不能讓媽失望。”
下一秒,我猛地揚起手,把那支簽字筆狠狠砸在那個光頭男的臉上!
“啊!”光頭男慘叫一聲捂住眼睛。
於強還沒反應過來,我就用盡全身力氣,對著門外大喊了一聲:
“警察同誌!你們都聽清楚了吧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