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4
我的清淨日子,隻過了不到1個月。
那天我剛從舞蹈班回來,一身舒爽的薄汗,正哼著小曲給自己泡一杯茉莉花茶,大門就被人擂得震天響。
我心裏一驚,透過貓眼往外看,隻見文文和建明兩人正黑著臉站在門口,文文的手還舉在半空,準備砸下第二輪。
我深吸一口氣,打開了門。
“媽!你可真行啊!”門一開,文文就跟一陣風似的衝了進來,雙眼通紅。
“發了這麼大一筆橫財,就躲回老家自己享受來了?你心裏還有沒有我這個女兒!還有沒有你親外孫!”
我被她這副興師問罪的架勢搞得一愣:“你說什麼?”
“還跟我裝蒜?”建明跟著走進來,“砰”地一聲把門關上,堵住了我的退路。
他從公文包裏抽出一張紙,用力拍在桌子上。“我們什麼都知道了!我爸的保險理賠,整整五百萬!李淑芬,你好深的算計!”
我心臟猛地一沉。
他們果然知道了。
文文指著我的鼻子,聲音尖利得刺耳:“我打電話問了保險公司!人家說這筆錢早就到賬了!你拿著我們老張家的錢,一個人在這裏大興土木,吃香喝辣,你花得安心嗎?你對得起我爸嗎?”
“那是你爸留給我的。”我看著她,一字一句地說。
“留給你?”文文像是聽到了天大的笑話,“他是怕你老了沒人管!這錢本來就該是留給孫子的!你隻是個保管人,你懂不懂?”
她拿起桌上那張紙,猛地推到我麵前,命令道:“少廢話!把這個簽了!”
我低頭看去,上麵印著幾個刺眼的大字:《財產委托管理協議》。
協議內容寫得清清楚楚:本人李淑芬,因年事已高,缺乏理財能力,自願將丈夫張建國先生的全部保險理賠金伍佰萬元,全權委托給女兒張文文、女婿王建明進行管理和支配。他們有權將資金用於家庭發展、孫輩教育等一切合理開銷,本人無權幹涉。
我的手開始發抖,這哪裏是協議,這分明就是一張明搶暗奪的賣身契!
“簽字!”文文見我遲遲不動,從包裏掏出一支筆和一盒印泥,重重地拍在協議旁邊。
“我告訴你,今天你不簽也得簽!這錢,你一分都別想獨吞!”
建明抱著手臂站在一旁,眼神陰冷地盯著我。
我看著眼前這張貪婪的臉,這真的是我十月懷胎生下的女兒嗎?
我腦子裏一片空白,隻剩下老李臨終前那句“為自己活一次”的話。
我拿起那支筆,文文的臉上立刻露出了得意的笑容。
然而,我沒有在簽名處落筆。
我隻是捏著那張輕飄飄的紙,看著她的眼睛,然後,在他們錯愕的目光中,我將那份所謂的協議,“嘶啦!”一聲,撕成了兩半。
“你瘋了!”文文的尖叫幾乎要掀翻屋頂。
我沒有理會她,又將那兩半紙對折,再次用力。
紙片紛紛揚揚地落在我腳下,我抬起頭,迎上她不敢置信的目光,平靜地開口:
“想都別想,這是我的錢,跟你們沒有關係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