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幾天寫了一篇《撲空》之後,對於什麼“《莊子》與《文選》”之類,本也不想再說了。第二天看見了《自由談》上的施蟄存先生《致黎烈文先生書》,也是“兼示”我的,就再來說幾句。因為施先生駁複我的三項,我覺得都不中肯——
(一)施先生說,既然“有些新青年可以有舊思想,有些舊形式也可以藏新內容”,則像他似的“遺少之群中的一肢一節”的舊思想也可以存而不論,而且寫《莊子》那樣的古文也不妨了。自然,倘要這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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