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說閱讀吧
打開小說閱讀吧APP
閱讀更多精彩小說內容
目錄
設置
客戶端

第一章 鴉片戰爭

一 鴉片戰爭前中國對外一般的關係

1840至1842年的中英戰爭,中國習稱為鴉片戰爭。因為中國方麵,認此次戰爭以禁止鴉片為唯一原因,但在英國方麵,開戰的動機卻不在禁止鴉片,而在屢次受中國政府的蔑視淩辱。戰機的潛伏,已經有了幾十年。禁止鴉片,不過為此次戰爭最近的導火線。我們要了解所謂鴉片戰爭的真意義,須先明了戰爭前的中英關係,並且須明了戰爭前中國對外一般的關係。

戰爭前中國對外一般的關係,可分三點來說明。

一、中國在政治上是孤立的國家,未加入所謂國際社會團體 在鴉片戰爭前,西方各國雖與中國有曆史上相沿的通商傳教的事實,但除俄國以外,都不曾與中國成立一種什麼通商修好條約。俄國因為與中國西北國境爭議的原因,在1689年(康熙二十八年)訂立《尼布楚條約》,後四年又訂立《北京通商條約》,1727年(雍正五年)又訂立《恰克圖條約》。此外各國都與中國為無約國。就是葡萄牙的租領澳門,也是沿襲明代既成事實,在此時尚與清政府無條約關係。澳門的主權還是在中國,受中國的控製。

二、通商製度之不合理 在鴉片戰爭前中國與外人通商製度的不合理之處有三。第一,稅則不可靠。中國向來對於商稅的征收,不若田賦規製的謹嚴。稅吏的額外苛索,成為不可拔除的惡習。外國商人初到中國時,因為語言隔閡,一切情形皆不通曉,稅吏對於他們的額外苛索自然更甚。第二,商埠的限製。清代初年,外國商人大都皆以廣東為集中地點。廣東的大小官吏,自然有特別發洋財的機會。有時外國商人不堪那種額外苛索之苦,改向閩浙的廈門、寧波等處圖發展,但是這些地方的大小官吏也想發洋財,對於外商的待遇也是一樣,甚至於額外的苛索更重,因是廣東仍為外商的集中地。清政府因為防範夷人的不測,也不願夷商竄擾到廣東以外的地方去。第三,公行的專利。廣東方麵,因為外商特別的多,買賣貨物,不免與本地人民間時常惹起糾紛來,於是在康熙年中便生出一種經紀人的所謂官商,由政府指定的,凡洋商輸出入貨物,皆須經此種官商之手。外國商人都受限製,很感不便,曾經一度廢止,到康熙末年由廣東商人成立一種所謂“公行”的組織,取官商之地位而代之。公行組織雖非由政府的命令,實由官廳非正式的許可(暗中且為官吏漁利的工具),一時雖經內外商人抗議廢止,但不久又複成立,公行既操對外商業的專利權,外商所負擔的額外苛征日益加重;然政府所得,仍極微薄,其大部分皆入於大小官吏與公行員之私囊,雖經外商屢次要求減免,皆歸無效,這是在乾隆以前的大概情形。到乾隆中葉以後,上麵所述後兩種不合理的情形,更為具體化:其一,即1757年(乾隆二十二年)由皇帝頒布諭旨,將外人通商口岸限於廣東一處,閩浙各口皆不準外國商船入口,英商運動在廈門、寧波另辟通商根據地全歸失敗;其二,即1760年(乾隆二十五年)正式認可公行為經理對外通商之機關(乾隆三十六年雖因公行多數破產,負欠稅金及外人債務,曾經一度解除,然未幾即複另行組織)。公行的任務,不但外人輸入貨物須由其評價及買賣,並且成為政府與外商間的傳遞機關。貨物的納稅報關,固須由公行經手,即外商要向中國政府有所陳訴,也不能自由進稟,必須由公行代呈,否則政府不予受理,政府對於外國商人的行動,也責令公行監督,於是公行成為政府與外國商人間的重要機關。原來在乾隆二十四年時,粵督李侍堯對於洋人深懷疑忌,奏請沒法防範。乾隆帝對外的觀念,也不若康熙帝的寬大,因采用李侍堯奏請的所謂防範外夷之“五事”,頒行一種限製外商的規則,乾隆二十五年命洋商(即公行員,中國政府公文書對於公行皆稱洋商)向外國商館宣布。自此一直到鴉片戰爭時,不過時有修改,條目增減前後不同。最後由盧坤、祈、彭年進呈章程八條(在道光十五年,即1835年),其要點如下。

(一)外國戰艦不得入虎門以內。

(二)外國婦人,不可偕來商館,商館內不得儲藏銃炮槍械或其他武器。

(三)外船雇用之領江及買辦人員,須在澳門同知衙門注冊(此時澳門尚保留中國主權,中國設有同知衙門),由該衙門發給執照,隨身攜帶備查。

(四)外商雇用中國仆役人數,須有一定限製(初時禁止雇用,後經修改,但限名額)。

(五)外人住居商館者,不得任意乘船出外遊行,僅於每月初八、十八、二十八這三日,得往各花園及河南寺廟散步遊玩,但須帶翻譯隨行;如有不當行為,翻譯須負責任。

(六)外人不得自由向官廳進稟,如有陳訴,須由公行代呈。

(七)公行有指導及保護外人之責,不得負外人債務。

(八)外人每歲在廣東商館住居經營商務,須有一定期限(大約為四十日,有時得延長),事畢即須退去,如不歸國,隻能在澳門居住。

這些限製當然不能嚴格的生效,但大部分必須遵守,尤其是向官廳直接進稟的一層,是萬不能行的。外商既無向官廳直接陳訴之權,於是不能不事事受公行員的抑勒。公行員的專利權,既由官廳取得,也不能不事事聽官廳的指揮。不肖的大小官吏與公行員因緣為奸,外國商館便成為他們發洋財的淵藪。因是一般的外商,對於這種通商情況皆不滿足。

三、此時中國與世界各國的商業關係,以與英國為最密切 原來各國與中國發生商業關係最早的要算葡萄牙,其次為西班牙,其次為荷蘭,英國較遲。在18世紀的百年內,英國海上的勢力已經淩駕各國,於是對於中國的通商,也漸次躍居第一位了。1751年(乾隆十六年)外國商船來到黃埔的總計18艘,其中英船9艘、荷蘭船4艘、法國船2艘、丹麥船1艘、瑞典船2艘。到1789年(乾隆五十四年)外國商船來粵的,增至86艘,其中英船61艘、美船15艘、荷蘭船5艘、法國船1艘、丹麥船1艘、葡萄牙船3艘。在拿破侖第一時代,英法對抗,歐洲大陸諸國皆受法國的宰製,但對於英國海上的優越勢力,終不能推翻;惟美國因守局外中立,不受影響。所以在此期內,英國對於中國的通商勢力,仍舊是有增無已,其次則為美國。然英國有較近的印度為根據,美則在東方尚無根據地,故終以英國居第一位。

這是鴉片戰爭前,中國對外通商一般的大概情形。

© 小說閱讀吧, 版權所有

天津每日趣閱網絡技術有限公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