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我去外地出差,也就走了七天。
推開家門,家裏張燈結彩。
我的竹馬未婚夫單膝跪地,手裏舉著那枚我挑了一個月的鑽戒。
坐在沙發上的準嶽父嶽母,也就是我的親生父母,滿臉欣慰,眼含熱淚。
唯一不對勁的是,被求婚的人不是我。
是我家資助的那個貧困生,林柔。
我衝上去質問,卻結結實實挨了親媽一巴掌。
她指著我的鼻子罵:“哪來的瘋婆子,敢壞我女兒的好事!”
未婚夫更是冷眼看我,像看一坨垃圾:“保安!把這人扔出去!”
被丟在大街上,我才想起來。
我有種特質,隻要離開幾天,所有人都會忘記我的存在。
哪怕是至親。
既然你們都不記得我了。
那我要是做點什麼出格的事,應該也不用負責吧?
1.
大門在我麵前重重關上。
門板震得我鼻尖發麻。
屋裏的歡笑聲透過門縫鑽出來,刺得耳膜疼。
我摸了摸滾燙的臉頰。
疼。
不是做夢。
七天前,我是江家的大小姐,是陳敘捧在手心裏的未婚妻。
七天後,我是個上門搗亂的瘋子。
我站在風口,看著手裏那張剛撕下來的紅底金字的喜帖。
上麵寫著:陳敘&林柔。
訂婚宴就在今天。
我甚至沒來得及放下行李箱。
手機震動。
是一條銀行扣款短信。
我那張給陳敘的副卡,剛刷出去三十萬。
估計是給林柔買的三金。
我笑了。
笑得肚子疼。
以前也不是沒發生過這種事。
高中住校兩周,回家時爸媽問我是誰。
大學去夏令營一個月,陳敘問我為什麼要纏著他。
那時候我哭,我鬧,我拿出照片,拿出聊天記錄。
他們會一臉茫然,然後抱著我痛哭流涕,說怎麼會這樣,說對不起。
醫生說這是群體性解離健忘,罕見病。
隻要我一直在他們眼前晃悠,他們就能記得。
所以我不敢出遠門,不敢長時間離開視線。
這次出差,是林柔提議的。
她說公司那個項目離不開我,隻需七天。
她還信誓旦旦地保證,會每天提醒爸媽和陳敘我的存在。
我信了。
結果就是現在這樣。
屋裏的音樂聲停了。
陳敘的聲音傳出來:“別讓那個瘋女人壞了興致,柔柔,我會一輩子對你好。”
接著是林柔嬌滴滴的聲音:“阿敘哥,我好怕,那個人眼神好嚇人。”
“別怕,有我在。”
我把耳朵貼在門上。
聽得真切。
沒有一個人提起江寧這個名字。
仿佛這二十多年,我從未在這個家裏生活過。
我拉起行李箱,轉身走進電梯。
既然忘了。
那就別想起來了。
2.
我找了個快捷酒店住下。
前台小妹盯著我的身份證看了半天。
“江小姐,您這身份證照片看著挺小的。”
我沒接話。
進了房間,第一件事是把手機裏的卡拔出來,掰斷,衝進馬桶。
然後打開電腦。
登錄公司內網。
密碼沒變。
我是公司的財務總監。
雖然人不在,但權限還在。
屏幕上跳出一堆待審批的單據。
大部分都是林柔提交的報銷申請。
這一周,她過得挺滋潤。
買包,買車,做醫美。
名目全是業務招待費。
以前我也就是睜隻眼閉隻眼,畢竟爸媽寵她,我也拿她當妹妹。
現在看著這些數字,隻覺得惡心。
我手指在鍵盤上敲了幾下。
把所有待審批的單據全部駁回。
理由寫得很難聽:涉嫌貪汙,建議審計。
做完這些,我躺在床上,看著天花板發呆。
肚子餓得咕咕叫。
但我不想動。
腦子裏全是剛才那一巴掌。
親媽打的。
真狠啊。
小時候我發燒,她整夜不睡抱著我。
現在她為了一個外人,打得我牙齦出血。
這就是血緣?
這就是青梅竹馬?
在這個操蛋的特質麵前,屁都不是。
手機又震動。
是微信。
家庭群裏,林柔發了個大紅包。
“謝謝爸爸媽媽,謝謝阿敘哥,今天是我最幸福的一天!”
底下全是祝福。
我爸:“寶貝女兒開心就好。”
我媽:“那個瘋子沒嚇著你吧?”
陳敘:“誰敢欺負柔柔,我弄死她。”
我看著屏幕,手指發抖。
我想發條消息質問他們。
字打了一半,又刪了。
沒用的。
在他們現在的認知裏,根本沒有江寧這個人。
我發出去,他們隻會覺得是靈異事件,或者騙子。
與其自取其辱,不如來點實際的。
我點開陳敘的對話框。
轉賬記錄還在。
聊天記錄還在。
照片也還在。
但他腦子裏的那根弦,斷了。
我翻身下床,從行李箱裏翻出一件黑色衛衣,戴上帽子。
既然我是個不存在的人。
那我去拿回屬於我的東西,也不算偷吧?
江家別墅的密碼鎖,是我上個月剛換的。
指紋肯定被刪了,但密碼他們大概率懶得改。
如果改了,那我就砸窗戶。
反正我是瘋子。
3.
淩晨兩點。
我站在別墅門口。
屋裏黑燈瞎火,隻有二樓主臥亮著一盞夜燈。
那是林柔的房間。
以前是我的書房。
我試著輸了密碼。
滴。
門開了。
真是諷刺。
忘了女兒,卻沒忘女兒設的密碼。
我輕手輕腳地進去。
客廳裏還堆著沒拆完的禮物盒。
空氣裏彌漫著一股甜膩的香水味,是林柔最愛的那個牌子。
我直奔書房。
不對,現在是林柔的臥室。
門沒鎖嚴。
裏麵傳來細微的說話聲。
我屏住呼吸。
“......係統,他們完全不記得了,幹得不錯。”
林柔的聲音。
她在跟誰說話?
“今天剛回來了就被趕走了,我可太開心了。”
“你要一直幫我施加屏蔽,讓她成為透明人。”
“哪怕她死在他們麵前,他們也隻會覺得是個陌生人死了。”
我渾身冰涼。
係統?屏蔽?
原來不是病。
不是什麼罕見的解離健忘。
是林柔搞的鬼。
這幾年她一直在裝可憐,裝乖巧,背地裏卻在用這種手段偷我的人生。
怒火噌地一下燒上頭頂。
我想衝進去撕爛她的嘴。
但腳像生了根一樣動不了。
衝進去有什麼用?
陳敘和我爸媽就在隔壁。
隻要她一尖叫,那三個人就會衝過來把我扭送派出所。
到時候我就是入室搶劫,甚至殺人未遂。
我深吸兩氣。
把手伸進衛衣口袋,按下了錄音鍵。
“那我的任務什麼時候算完成?”
林柔還在自言自語。
“隻要她徹底消失?或者死亡?”
“懂了,我會想辦法的。”
“反正她現在孤立無援,弄死個流浪漢沒人會查。”
好。
真好。
原來不止想搶我未婚夫,還想想要我的命。
我悄悄退後一步。
腳後跟碰到一個硬物。
是一瓶紅酒。
砰。
瓶子倒地,在寂靜的夜裏,聲音響得像打雷。
“誰?!”
林柔尖叫一聲。
隔壁房間立刻傳來陳敘的聲音:“怎麼了柔柔?”
腳步聲急促響起。
我轉身就跑。
衝出大門,鑽進灌木叢。
二樓的燈全亮了。
陳敘拿著棒球棍衝出來,站在院子裏四處張望。
“媽的,又是那個瘋女人?”
林柔披著睡衣站在陽台上,哭得梨花帶雨。
“阿敘哥,我怕......她是不是想殺我?”
陳敘咬牙切齒:“別讓我抓到她。”
父親和母親擔憂地看著他倆,“不行就報警,別讓她得逞了。”
我蹲在刺骨的草叢裏,看著他們。
手裏的錄音筆燙得驚人。
陳敘,你以前說要保護我一輩子。
現在你要為了一個怪物弄死我。
行。
既然你們都要護著她,那我就將你們一起毀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