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其實那天,我是想給淩時一個驚喜的。
我思考了一下午,要把單子放在哪裏,才能給他一個意外之喜。
然後我翻出來一個箱子。
裏麵疊滿了一封封他寫給我的情書,還有我送他的小禮物。
最底下,是幾本厚厚的日記本和一台手機。
鬼使神差地,我翻開了那本日記。
裏麵鋪天蓋地,密密麻麻,記錄著他對另一個女人十年來的深情。
是的,十年。
從十八歲到二十八歲。
年少時一見傾心,念念不忘。
奈何落花有意,流水無情。
她在他二十歲那年出了國,自此成為懸掛在他心頭的白月光
他的日記本上寫滿了情深入骨。
遇到我以後,我這張與她七分相似的臉,重燃了他胸腔中的熊熊愛火。
他狂熱地追求我,像是在追逐自己年少時求而不得的幻夢。
他把我當成她,無微不至,把自己能想到的好都給我。
多可笑。
我自以為兩情相悅的五年。
他都在透過我看向另一個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