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後退一步,躲開了。
“第一,撫養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義務,不是投資。”
我提高音量,確保周圍人都能聽清。
“第二,我從工作起,每月給家裏打錢,弟弟買房我出了五萬,年夜飯我一萬五全包,這些都有記錄。我不欠家裏的。”
“你那點錢夠幹什麼?你弟是兒子,是周家的根!你幫他天經地義!”
“法律上,沒有這條天經地義。”
我徹底心寒。
“你再鬧下去,我隻能叫保安,或者報警了。尋釁滋事影響公司經營,是可以拘留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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