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聽聞,爸爸眉開眼笑地喊我乖女兒。
他讓媽媽往我身上粘了好多厚重的毛,讓我一陣發癢。
他說,我這次演的是兔妖,讓我跳著走。
跳著走?可我的腿剛被打骨折......
我強撐著身子,扶著牆壁站起來,跳了一下。
居然不痛。
我想應該是那一大瓶的止痛藥起了作用。
以至於弟弟拿金箍棒砸我的頭,我都不覺得痛。
這樣也挺好的,我隻用配合地叫,然後求饒就行了。
但是為什麼,粘在我身上的毛開始發紅呢?
我有些疑惑地想。
直到弟弟問了我一句:“大膽兔妖,你還不求饒?”
我立馬跪下說:“求大聖饒我一命,小的再也不敢了......”
但是這次跪下後,我發現我再也站不起來了。
身體先是一沉,然後再一輕。
我慢慢飄了起來,看到被兔毛掩蓋著的我靜靜地蜷縮在地上。
白色的皮毛已經被染紅,血正一點一點往外滲透。
我聽到爺爺說了一句:“這血包還挺真實的。”
我愣住了,血包?兔毛裏好像沒有藏血包啊。
不過,沒人探究地上紅色的血是不是真的。
因為弟弟暈倒了。
他在打敗我後,就晃晃悠悠地往地上倒去。
被爸爸一個箭步穩穩接住。
媽媽焦急地說道:“怎麼回事,不會出意外了吧?”
他們一刻也不敢耽誤的,抱著弟弟去找大師。
沒有一個人去看看我的情況。
我飄到自己的身體旁邊,想要進去,卻進不去。
我這才意識到,我已經死了。
不過,我的第一反應居然是:“幸好,止痛藥的效果沒過,一點也不疼。”
我笑了,笑著笑著,眼角泛起了淚花。
我蹲坐在我的屍體旁,一直等到地上的血液凝固後,才起身飄到弟弟身邊。
我聽到爸爸一陣歡呼:“太好了!時禮,你終於認得爸媽了!”
弟弟平靜地笑笑,說:“爸媽,我當然記得你們了。”
媽媽一把抱住弟弟,淚水浸濕了弟弟的衣領:“以後我們一家好好的,爸媽再也不會把你弄丟了。”
弟弟說:“嗯。”
為了慶祝弟弟恢複健康,爸爸拿了十萬出來,包了整個酒店給弟弟慶祝。
我看著爸爸眼睛不眨地轉賬十萬,心臟隱隱作痛。
原來,這就是爸爸說的沒錢啊。
他們興高采烈地帶著弟弟去買西裝,然後叫來了一大堆親戚吃席。
完全忘記還有一個女兒,受了重傷,生死未卜。
不斷有人來和爸爸碰杯。
爸爸喝了酒後,站起來大聲喊道:“大家吃好喝好,今天的消費都由我買單!”
呦,還真是闊氣呢。
我在想,他們什麼時候能想起我。
一直到半夜,他們吃得盡興了,我媽“哎呦”一聲,推了推爸爸的肩膀:“念念還沒送醫院呢!”
爸爸說道:“沒事的,不差這一時半會。”
對啊,反正我已經涼了,不差這一時半會。
媽媽繼續說:“可是,我怕念念一個人出事怎麼辦?”
“大師都說了,那丫頭命大得很,不會出事的。”
“你不要掃興好不好?我們等會還要去唱歌,唱完歌再把念念送去醫院吧。”
於是,我媽有些惴惴不安地坐了下來,繼續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