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我隻能說,快樂的時光總是短暫的。
18歲那年,我高考失利了。
爸爸想讓我複讀,後媽想讓我輟學直接進公司。
而我,渴望自由。
家裏那段時間爭吵不斷,他們談論著我的未來,卻沒有人問過當事人的想法。
遲來的叛逆期促使我終日流連酒吧和網吧。
我在酒吧蹦迪,沈梓承在門外站崗;
我在網吧包夜,他還在門外站崗。
我煩死了。
玩都不能盡興。
我開始厭煩他像小尾巴一樣跟著我。
“別在跟著我了。”
冷冰冰的話像一盆冷水兜頭澆下,澆彎了他的脖子,也澆紅了他的臉。
“姐姐,你不要我了嘛?”
“姐姐?”
林沐安的叫聲打斷了我的回憶。
“怎麼了?”
“我們到工作室了。”
我和林沐安回國的第一件事便是用所有積蓄創辦了這家小工作室。
一為混口飯吃,二為熱愛。
當年的沈梓承不僅話少,還聽不懂話。
我都那樣說了,他還屁顛屁顛跟在我後麵。
我爸為了逼我回去複讀,停了我的生活費,他就偷偷把他的生活費塞給我,然後縮著腦袋說,“姐姐想做什麼就去,我永遠無條件支持你。”
為了不讓兩個人都可憐兮兮,更為了證明自己,我在酒吧當起了琴手。
起初一點也不順利,很多人不是為了喝酒聽歌放鬆,而是為了一睹新來的小琴手長什麼樣子。
被騷擾,被喊去陪酒,甚至有提出要包養我的......
所幸,我和酒吧老板還算相熟。
就這樣磋磋磨磨了一年,沒人再提讓我複讀的事,除了每周一次的家庭日,我也沒回過家。
隻是沈梓承還是會在各種節假日守在門口等我下班。
他高中畢業了,考上了星大。
那年的暑假異常燥熱,如同少年一般。
他說他想唱歌,想組樂隊,想和我一起。
看著他赤誠的眼睛,我知道,他是認真的。
一如當年我不想複讀的決絕。
我答應了。
我將他介紹給老板認識,“我弟弟沈梓承,長得帥,唱歌好聽,很有潛力的歌手,還請老板多多關照。”
我們就這樣配合默契的在酒吧開啟了第一場演唱。
演唱很成功。
老板也很滿意。
那晚偷摸飆升的腎上腺素,讓我們在無人的街角吻的難舍難分。
一起上班,一起吃飯,空了約會,成了常態。
一天下班的路上,我們有說有笑,可巷子裏的咒罵生,撞擊聲灌如耳朵。
我倆對視一眼,還是無法視而不見。
我們報了警,救了那個被打的嘴角掛血,兩個耳朵至少掛了8個耳釘的粉頭發女孩。
出警察局的時候,她攔住了我,她說,“那個,能不能借你家地板睡一夜。”
我的第一反應便是拒絕。
我不是聖母,我沒有隨地散發善心的義務。
沈梓承拉著我的手就準備走。
她蹲了下來,抱住頭,劣質的香水味讓本就燥熱的夏天格外難耐,嗡嗡的發著顫的聲音衝破自尊泄了出來,“我家就剩我一個了,就當......就當收留條野狗,我什麼都能幹的。”
我還是答應了。
出乎意料的,我們相處的很愉快。
除了我得調節她和沈梓承的關係外。
一個覺得好好的兩人世界被破壞了,一個覺得以她混了這麼多年來看,那男的就不是什麼好人。
吵著吵著,他倆就越來越忙,三個人見麵的時間越來越少,而他倆在各大餐廳吃飯的照片被匿名發進了我的手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