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因為爺爺酒桌上的一句玩笑,我當了二十年的林家準兒媳。
從懂事起,我做的每一件事,學習的每一樣東西,都是為了配得上他林景默。
婚禮上,他卻摟著藏了三年的金絲雀向我約法三章:
第一、婚後不許同房,他的金絲雀會生氣。
第二、婚後不得爭寵,他的金絲雀會不開心。
第三、三年後讓自己滾,給他的金絲雀騰位置。
那一刻我才明白,我前半生活成了一個天大的笑話。
三年後,我遵守約定離開。
他卻跪在我的公司樓下,紅著眼求我原諒。
......
臘月二十九。
我穿著量身定製的婚紗,站在宴會廳的入口。
我的新郎,林景默,站在舞台的中央,
隻是,他的臂彎裏,緊緊依偎著另一個女人。
那女人微微側頭,看向我這邊,
嘴角勾起一抹淡淡的弧度。
就這一個眼神,我便知道,我這二十年的堅守,成了一個天大的笑話。
林景默拍了拍懷裏人兒的手背,獨自朝我走來。
“夏楠,”他的聲音不大,卻清晰地傳到我耳朵裏,
“她叫蘇淺淺。我們在一起三年了。”
三年。
原來我還在為了爺爺的遺願,努力扮演準兒媳的每一個日夜,
他早已移情別戀。
緊接著,他麵無表情地從西裝內袋裏掏出一份折疊整齊的A4紙。
冷白的紙麵上,是幾行足以將我釘在恥辱柱上的字:
一、婚後不許同房。
二、婚後不得爭寵。
三、三年後自己滾。
每看清一個字後,我的心就跟著冷一分。
沒想到,林景墨為了蘇淺淺,竟然把夏、林兩家的麵子扔在地上踩。
看著那些條約,我忽然想起訂婚那天,他替我戴上戒指時,
眼底的那一片熾熱。
原來那些我以為的愛,竟全是戲。
四周的目光,同情、鄙夷、幸災樂禍,織成一張密不透風的網。
父親的手臂在我手下劇烈顫抖,我死死按住他,指甲幾乎掐進掌心。
不能鬧,鬧了。
夏家和林家幾十年的交情和爺爺在地下期盼已久的安寧,就全完了。
更重要的是,鬧了,我就真的成了這場聯姻裏,最可悲、最不識大體的那個。
我抬起頭,極力壓下喉嚨口的哽咽,目光掠過林景默,
落在主位上神色複雜的林家二老身上,最終扯出一個平靜的微笑。
“好。”
隻有一個字,幹澀,卻清晰。
我沒再看任何人,撿起不知何時掉落在地上的頭紗,
然後轉身,徑直走向大門。
林景默帶著一絲慍怒的聲音在身後響起:
“夏楠!你就沒什麼想說的?”
我的腳步頓了一下。
說什麼?
說我這二十年活成了一個天大的笑話?
還是祝你們,百年好合?
最終,我什麼也沒說,隻是伸手,用力推開了那扇沉重的大門。
除夕夜的寒風裹著雪花,劈頭蓋臉地砸來。
眼淚差點湧了出來,又被我狠狠逼了回去。
爺爺,您要的林家媳婦,我做到了。
三年後,夏楠的人生,由我自己做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