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我拿著這些年攢的三千塊錢,加上王大爺的一百塊,來到縣城火車站附近。
街上人來人往,沒人認識我,也沒人在意我。
這種感覺很陌生,但也很輕鬆。
找了家最便宜的旅館,門臉破舊,招牌上的字都掉了一半。
"多少錢一晚?"
老板娘抬眼看我,目光落在我手裏那口黑乎乎的破鍋上,上下打量:"三十。你該不會是從哪兒跑出來的吧?先交三天押金,九十塊!"
我數出九十塊錢,手指都在抖。
老板娘接過錢,遞給我一把鑰匙:"二樓最裏麵那間,別在屋裏做飯,發現了加錢。"
房間很小,一張床,一張桌子,牆上的漆都掉了。
但這是我的房間,不用看任何人臉色。
我把破鍋和李嬸給的菜放好,躺在床上,盯著天花板發呆。
第二天一早,我開始找工作。
縣城不大,餐館、超市、小店,我一家家問過去。
"老板,你們招人嗎?"
"招啊,你多大了?"
"三十二。"
"哦,我們要年輕的,你太大了。"
"老板,我能吃苦,工資可以少點......"
"不是工資的問題,是你年紀大了,幹不動。"
一家又一家,要麼嫌我年紀大,要麼問我有什麼工作經驗。
"我照顧過老人,十年......"
"照顧老人?"老板冷笑,"那叫什麼工作經驗?我要的是會做飯、會記賬、能看店的,你會嗎?"
一周過去了,錢花了一半,工作還沒著落。
我買了包最便宜的掛麵,兩塊五一包,能吃好幾天。
旅館有個公用廚房,就在一樓走廊盡頭,爐灶是公用的。
我用那口破鍋煮麵,鍋底漏了個洞,水一直往外滲,我隻好用小火慢慢煮。
翻出李嬸給的那袋菜。
菜已經蔫了,葉子都黃了,但我舍不得扔。
一個年輕女孩走進來,看到我手上的菜,又看看那口鍋,小聲問:"姐,你是不是被家暴逃出來的?要不要報警?"
我苦笑搖頭。
家暴?如果是家暴多好,至少還有人管,至少還能報警。
可我這種情況——被整個家族排斥,被村裏人看不起,拿著一口破鍋流落街頭,我該告誰?
"我是'外姓人',不配有家。"我自嘲地說。
女孩愣了愣,沒再說話,轉身走了。
三個月了,錢隻剩十塊了。
我站在街頭,看著來來往往的人,突然不知道該往哪兒走。
回村?不可能了。大伯說過,村子裏沒我的地方。
繼續待在城裏?可再過幾天,連旅館都住不起了。
晚上,我坐在床上,
我看著那口破鍋,想起婆婆臨終前的樣子。
她拉著我的手,指著這口鍋,說"千萬...別..."
別什麼?別扔鍋?
可這口破鍋除了煮麵還能幹什麼?
它就像我一樣,破破爛爛,一文不值。
這一天早上,老板娘來敲門。
"房租呢?說好今天交的,你要是拿不出來,就給我搬走!"
她站在門口,手裏拿著賬本,冷著臉:"我這兒不是收容所,我也要做生意的。"
我翻遍了包,硬幣加起來還不到十塊錢。
老板娘看了一眼,冷笑:"你還是趕緊想辦法吧,明天中午之前要是還交不上,就給我搬走。我已經找好下一個租客了。"
她走後,我坐在床上,眼淚掉在那口破鍋上。
我打開手機,搜"二手破鍋能賣多少錢"。
搜索結果顯示:"廢鐵3塊一斤。"
我掂了掂這口鍋,大概十來斤,能賣三十塊。
三十塊......夠我再住一晚。
我抱著鍋,不知道該不該賣掉婆婆留給我的唯一東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