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我在床上躺了三天,我不知道是不是錯覺。
腫瘤好像在飛速擴散,但也可能是我不吃不喝導致的錯覺。
第四天,閨蜜衝進我家,把手機摔在我麵前。
“祁洲帶著那女人去了你們第一次約會的餐廳!”
照片裏,他給那女孩切牛排,眼神溫柔得刺眼。
那家餐廳,我們攢了三個月錢才敢進去。
他當時說:“諾諾,以後我們每周都來。”
後來有錢了,我們再也沒去過。
我以為他忘了。
原來他隻是不想和我去。
我顫抖著撥通他的電話。
響了七聲,他接了,背景音裏有小提琴。
“有事?”他的聲音很淡。
“為什麼......要去那家餐廳?”
他沉默了幾秒。
“她選的地方。”他說,“怎麼,你有意見?”
“那是我們的——”
“夠了。”他的聲音冷下來,
“別再提‘我們’,我和你沒有‘我們’,隻有過去,而我最想忘的就是過去。”
電話被掛斷。
我像個瘋子一樣衝出門,開車去餐廳。
卻在停車場先看到了他的助理。
對方欲言又止,最後歎了口氣:
“夫人,祁總他......給那姑娘買了棟樓,在你老家那個鎮子上。”
我愣住。
“他說,那姑娘的老家和你是一個地方,但她家從來沒窮過,他看著舒服。”
我的老家。
那個我們拚了命逃離的地方。
他曾經抱著我說:“諾諾,我們要在大城市紮根,永遠不回去。”
現在,他給另一個女人在那裏買樓。
因為她的從來沒窮過。
我走到餐廳玻璃窗外。
祁洲正低頭給那女孩擦嘴角。
女孩笑靨如花,年輕,明媚,眼裏沒有一絲苦難的陰影。
她說了句什麼,祁洲突然大笑起來。
我很久沒見他這樣笑了。
和我在一起時,他的笑總是帶著疲憊,像背著沉重的包袱。
現在,他卸下了包袱。
而包袱是我。
女孩抬頭看見了我,愣了愣,然後靠進祁洲懷裏,小聲說了什麼。
祁洲轉過頭。
隔著玻璃,我們的目光撞在一起。
他的眼神先是驚訝,然後是煩躁,最後是徹底的冷漠。
他低頭對女孩說了句話,女孩點點頭,起身去了洗手間。
祁洲走出來,拉住我的胳膊,把我拽到角落。
“跟蹤我?”他的聲音壓得很低,“諾諾,別讓我更討厭你。”
“你給她在我老家買樓?”我的聲音在抖。
“是。”他坦然承認,
“她父母是鎮上的老師,體麵人家。“
”我去過她家,她爸書房裏全是書,她媽會彈鋼琴。”
他盯著我:
“不像你家,破房子,酒鬼爸,哭哭啼啼的媽,我去一次,做一次噩夢。”
我揚起手想打他。
他輕易抓住我的手腕,捏得生疼。
“這一巴掌打下來,我們就離婚。”他平靜地說,“你選。”
我的手臂僵在半空。
最終,無力地垂下。
他鬆開我,整理了一下衣領。
“下個月她爸生日,我要去祝壽。”他說,
“你如果想鬧,盡管鬧。“
”但諾諾,你想清楚,你現在擁有的一切,都是我這個從橋洞爬出來的窮小子掙的。”
他轉身要走,又回頭:
“對了,她爸聽說我是從那個鎮出去的,很欣賞我白手起家。“
”你看,同樣的事,在不同人眼裏,可以是勵誌,也可以是汙點。”
他笑了笑:
“關鍵看站在誰身邊。”
他走回餐廳。
女孩從洗手間出來,他自然地摟住她的腰,在她額頭落下一吻。
我站在角落裏,看著玻璃窗上自己的倒影。
三十歲的臉,眼角的細紋,還有眼睛裏,怎麼也洗不掉的貧窮的底色。
我終於明白——
他不是愛上了別人。
他是愛上了那個從未認識過我的自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