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我當時腦子嗡的一下,瘋了一樣往火場衝。
人群亂糟糟的,我一眼就看到顧彥州從宿舍裏跑出來,他臉上被熏的漆黑,懷裏卻死死的抱著一個藍布包裹。
那個包裹,我再熟悉不過,裏麵裝的,就是我的三本筆記本!
我衝上去,抓住他的胳膊,大聲質問他:“顧彥州,這是怎麼回事?我的本子怎麼在你這兒?”
他看到我,眼裏閃過一絲慌亂,但很快就鎮定下來。
他一把推開我,力氣大的我一個踉蹌。
然後,他對著周圍的人大喊:“快來人啊!沈秀不小心的打翻了煤油燈,把宿舍給點了!我是進去幫她搶救東西的!”
第二天,一切都變了。
我的所有手稿,一夜之間都成了救火英雄顧彥州連夜謄抄出來的新作。
他拿著我的心血,交給了公社領導。
因為才華橫溢,加上奮不顧身救火,那個唯一的大學名額,毫無懸念的落在了他的頭上。
而我,成了思想落後、不慎縱火的反麵典型,被關進了村頭的柴房裏寫檢討。
他還四處散播謠言,說我作風有問題,跟好幾個男知青不清不楚。
一夜之間,我從一個人人誇讚的才女,變成了人人唾棄的賤人。
聽我說完,琳琳氣的小臉通紅,一拳砸在沙發上。
“這不就是個無恥的小偷嗎!他後來出的那本《荒原集》,還說什麼是你給了他靈感,我呸!”
琳琳咬著牙,恨恨的說道:“奶奶,這種人,你當初怎麼沒一巴掌拍死他!”
我怎麼沒想過?
我繼續往下說。
顧彥州要去縣裏報道上大學那天,全村敲鑼打鼓,像送狀元一樣送他。
他穿著嶄新的綠軍裝,胸口戴著大紅花,站在村口那輛唯一的拖拉機上,誌得意滿的接受著所有人的祝賀。
而我,正被鎖在陰暗潮濕的柴房裏。
我聽著外麵的鑼鼓聲,聽著人們對他的讚美,心如刀絞。
我不甘心。
我不信他能這麼狠心,這麼絕情。
我們明明那麼相愛過。
我要去問個清楚,哪怕是死,我也要死的明白。
我用一塊碎瓦片,花了半天時間,撬開了柴房的木窗,從後麵翻了出去。
天上下著瓢潑大雨,我顧不上穿鞋,赤著腳在泥濘的山路上狂奔。
十裏山路,我跑的上氣不接下氣,肺裏火辣辣的疼,腳底被石子劃的鮮血淋漓。
終於,在拖拉機突突發動的那一刻,我趕到了村口。
“顧彥州!”
我撕心裂肺的喊著他的名字。
拖拉機上的所有人都回過頭來看我。
他站在車鬥上,居高臨下的看著我。我渾身濕透,頭發淩亂的貼在臉上,滿身泥汙,像個瘋子。
而他,簇新筆挺,胸前的大紅花紅的刺眼。
我們之間,隔著一個世界的距離。
我衝過去,死死的扒住拖拉機的車鬥,仰著頭,眼淚混著雨水往下流。
“彥州,你跟我解釋一下,你告訴我這不是真的!你的良心呢?”
他看著我,那眼神我一輩子都忘不了。
沒有一絲愛意,沒有一絲愧疚,隻有冰冷的厭惡和害怕被我拖累的恐懼。
他為了甩開我,為了保住他偷來的一切,對著開拖拉機的司機和同行的幹部說了一句話。
那句話,像一把刀,插進我的心臟,五十年來,夜夜在我的夢裏淩遲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