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我用手機將家門口的慘狀多角度、清晰地拍攝下來,作為補充證據第一時間發給了律師。
同時,我請她向法院申請提前審理此案。
由於該事件在網絡上的關注度極高,造成了廣泛的社會影響,法院方麵高度重視。
在審核了我們提交的初步證據後。
不僅同意了提前開庭審理的申請。
並且鑒於公眾知情權和社會警示意義,決定對庭審過程進行全程網絡直播。
而從我在網上公開發出律師函那天起,楊瑞年那邊就徹底沒了動靜。
沒有再發布任何視頻,也沒有私下聯係我。
直到開庭那天,我才再次見到了楊家人。
楊瑞年的頭發比視頻裏更顯淩亂,眼下有著濃重的黑眼圈,整個人看起來疲憊而憔悴。
他的奶奶和妹妹坐在他身邊,看向我的眼神凶狠又憎恨。
看見他這副模樣,我這才恍惚意識到。
距離我們上次見麵,已經過去快一個月了。
我本以為這七年的感情會刻骨銘心,但此刻才驚覺。
這一個月裏,我忙於新生活,竟然一次也沒有想起過楊瑞年這個人。
所謂的刻骨銘心,原來不過是沉沒成本效應下的自我欺騙。
開庭前,楊瑞年突然走到我麵前,壓低聲音,語氣複雜地問:
“趙昕怡,我們…我們一定要走到今天這一步嗎?非要鬧到對簿公堂,讓所有人都看笑話?”
我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,瞪大了眼睛看著他。
這話從他嘴裏說出來,實在諷刺又滑稽。
“楊瑞年,你到現在還不知道,這一切究竟是誰造成的?”
“是誰在網上編造謊言,往我身上潑臟水?你哪裏來的臉,站在這裏質問我?”
他被我連聲質問噎得說不出話。
隻是用一種混雜著懊悔、不甘,或許還有一絲怨恨的眼神看著我。
但我已經不在乎他到底怎麼想了。
正式開庭,我方律師準備充分,思路清晰,有條不紊地向法官闡述案情。
她出示了一係列鐵證。
長達七年的銀行流水,清晰顯示我每月向療養院、向楊蕊的賬戶進行大額轉賬。
聊天記錄截圖展示了楊瑞年在我受傷後的冷漠、拉黑、以及頤指氣使的命令。
還有那份他親手簽名、作為“保證書”的離婚協議原件。
律師冷靜地陳述:
“法官大人,事實證明,在這段長達七年的關係中,我的當事人一直是經濟和精神上的主要付出者。”
“她不僅承擔了家庭的全部開銷,還無條件供養著被告的奶奶和妹妹。”
旁聽席和直播彈幕裏開始出現騷動,不少人發出難以置信的驚呼和竊竊私語。
輪到楊瑞年方答辯時,他顯得手足無措,邏輯混亂。
他甚至沒法說是他給我的錢。
因為整整七年,他從來沒有給我轉過一次錢。
他展現給外界的瀟灑多金,都是建立在壓榨我的基礎之上。
而奶奶自以為是楊瑞年出的一切費用,都是我辛苦攢的錢。
楊蕊自以為是我占了楊瑞年的便宜,卻不知道楊瑞年從來沒有付出過什麼。
可即使這樣,他還是選擇跟方爽曖昧糾纏、陷我於不義。
楊瑞年無法否認那些白紙黑字的轉賬記錄,隻能蒼白地重複著:
“那......那又怎麼樣!這些都是她自願的!她願意給我家花錢!”
他惱羞成怒,激動地指著那份離婚協議喊道:
“就算這樣!這份離婚協議也是她欺詐我簽的!”
“我當時根本不知道這是什麼時候簽的!是她騙了我!這不能算數!”
我平靜地看著他,隨後請求允許我方出示最後一份關鍵證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