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漢紀十六(起強圉協洽,盡昭陽赤奮若,凡七年)
○孝昭皇帝下
元平元年丁未,公元前七四年
春,二月,詔減口賦錢什三。
夏,四月,癸來,帝崩於未央宮;無嗣。時武帝子獨有廣陵王胥,大將軍光與群臣議所立,鹹持廣陵王。王本以行失道,先帝所不用;光內不自安。朗有上書言:"周太王廢太伯立王季,文王舍伯邑考立武王,唯在所宜,雖廢長立少可也。廣陵王不可以承宗嗣。"言合光意。光以其書示丞相敞等,擢郎為九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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