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鬧劇過後,我換了手機號,切斷了所有不必要的聯係。
但網絡上的謾罵並未停止,顧璟甚至花錢買了熱搜,將我塑造成一個為了離婚不擇手段的毒婦。
離婚冷靜期的三十天裏,顧璟沒停過作妖。
他每天發顧辰虛弱的照片到家族群博同情,還讓陳婷帶著孩子去我家樓下賣慘,故意引來路人圍觀指責。
忍無可忍之下,我讓李律師提交了訴訟。
開庭那天,法庭外擠滿了人。
除了扛著長槍短炮的媒體記者,還有不少聞訊趕來的“正義人士”,以及顧家那一大幫親戚朋友。
我孤身一人在李律師的陪同下,沉默地穿過人群走進法庭。
旁聽席上坐得滿滿當當。
我看到我爸媽坐在顧家人旁邊,看到我的瞬間,他們立刻扭過頭去,假裝沒看見。
顧璟坐在原告席,身邊跟著他的代理律師。
陳婷也來了,她穿著一身素色連衣裙,臉色蒼白,時不時掩嘴輕咳兩聲,一副弱不禁風的模樣。
而最刺眼的,是坐在他們身後的兩個孩子——顧辰,以及我的親侄子顧念。
顧念看起來比上次見麵更瘦了,他低著頭,手指緊緊攥著衣角。
顧辰則紅著眼睛,不時看我一眼,又迅速低下頭。
法官宣布開庭。
顧璟的律師立刻站起來,開始他的表演。
“法官大人,我的當事人顧璟先生與被告蘇晚女士結婚十年,一直盡心盡力維持家庭。然而被告性格極端自私,對家庭毫無責任感。”
“尤其在被告的嫂子,也就是我當事人的大嫂陳婷女士確診白血病後,被告不但不予同情,反而借機提出離婚,並以拒絕讓兒子進行骨髓配型為要挾,逼迫我當事人簽署了不平等的淨身出戶協議!”
旁聽席上一片嘩然。
顧璟適時地低下頭,露出一副痛心疾首的表情。
陳婷則開始低聲啜泣,顧母立刻拍著她的背安慰。
律師繼續道:“更令人發指的是,被告離婚後,對自己的‘親生兒子’顧辰不聞不問,從未支付過撫養費,也從未探望。我方有理由認為,被告根本不具備撫養孩子的能力和意願!”
“因此,我方請求法庭判決:第一,確認離婚協議有效;第二,將婚生子顧辰的撫養權判歸我當事人顧璟先生所有;第三,被告需支付高額撫養費及精神損害賠償。”
我爸媽在旁聽席上頻頻點頭,法官看向我:
“被告,對於原告的指控,你有什麼要說的?”
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我身上。
我緩緩站起身,沒有看顧璟,也沒有看那些等著看我笑話的親戚。
我的目光,越過原告席,落在了坐在後排的陳婷身上。
“我有幾個問題,想請原告方的證人陳婷女士回答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