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我的房間早就變成了沈星月的衣帽間。
我以前的東西全都不見了。
仿佛我從來不曾存在過。
我像個誤入者,在家裏小心翼翼。
我不敢大聲說話,不敢提要求,甚至不敢喊“媽媽”。
因為每次我喊,媽媽都會下意識先看沈星月,第一時間觀察她的情緒。
我回家的第一天,媽媽把花生酥推到我麵前:“輕雲,嘗嘗,我親手做的,星月最喜歡吃了。”
我看著花生酥出神,幾秒後才小聲說:“媽媽,我對花生過敏。”
媽媽一愣,隨即懊惱道:“對不起,我忘了。”
第二天晚飯時,爸爸為了活躍氣氛,笑著說起以前的趣事。
“輕雲小時候可調皮了,把淩霄拚了三天的樂高給拆了,氣得淩霄哇哇叫。”
沈星月眨著眼睛看向我:“原來姐姐跟我做過一樣的事啊?”
我想說,爸爸記錯了。
沈淩霄生怕我弄壞他的樂高,總是放得很高,我根本夠不著。
拆樂高的是沈星月,不是我。
第三天上午,沈淩霄帶回來一隻金毛。
我嚇得臉色發白。
沈星月抱著金毛激動不已:“謝謝哥哥,我好喜歡這份禮物!”
可緊接著,她滿臉遺憾道:“不過,輕雲姐姐好像怕狗,要不還是把狗送回去吧。”
沈淩霄皺眉:“怕狗?你小時候不是最喜歡狗嗎?還吵著要養。”
我鼻子一酸,小聲說:“我怕狗,小時候被鄰居家的狗追過。”
沈淩霄的表情一僵。
我瞬間明白,他不記得了。
沈星月輕輕拉住了沈淩霄的衣袖:“姐姐這些年在外頭肯定受了不少苦,回家不該再擔驚受怕,我不養狗了。”
沈淩霄的眼神立刻軟了,揉揉沈星月的頭:“還是星月懂事。這狗還是養著吧,輕雲躲著點就是了。”
原來,真的隻有我記得一切。
記得媽媽喜歡梔子花,爸爸愛喝龍井,哥哥最愛蜘蛛俠。
其他人都早就邁步向前了。
他們有了新的生活,新的記憶,新的“女兒”和“妹妹”。
沈星月得到了那麼多。
健康的身體,父母的寵愛,哥哥的維護,優渥的生活。
可她還不滿足!
我還記得視頻曝光那天,爸爸砸碎了茶杯,怒斥我:“沈家有你這樣的女兒,簡直丟盡了臉!”
媽媽淚流滿麵,說的卻是:“輕雲,十年在外,你竟然變得這麼不檢點!”
沈淩霄看我的眼神厭惡:“你看看星月,再看看你!簡直雲泥之別!別說你是我妹妹,我的妹妹隻有星月!”
我拚命解釋:“我是被迫的......”
可沈星月幽幽開口:“爸媽,哥哥,你們別怪姐姐了,她一定是有苦衷的。隻是,一次才二十塊錢,是不是,太便宜了些......”
這話徹底點燃了爸爸的怒火。
“她能有什麼苦衷?明明有更好的方式找回家,偏要自甘下賤!”
被趕出沈家時,我除了來時的一身衣服,什麼也沒拿。
支撐我十年的信念崩塌後,我想一死了之,可王桂蘭和李立軍救了我。
他們過得清貧,卻盡力給我最好的。
我以為,這是命運給我的補償。
沒想到,這竟然是裹著糖的刀。
持刀的人依舊是沈星月。
恨意驅使我起身,拿起廚房的刀,站在王桂蘭和李立軍的床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