顧明城和李雅最終被判了刑。
顧明城因故意傷害罪、侮辱誹謗罪,被判三年有期徒刑。
李雅作為主謀,被判五年。
他們的家人曾試圖求我出具諒解書,我拒絕了。
“他們毀我名聲的時候,沒想過給我留活路,他們扒我衣服拍照的時候,沒想過給我留尊嚴。”
“現在,我為什麼要給他們留後路?”
爸爸問我接下來有什麼打算,我看著他,笑了笑:“去您的公司上班,不過,從基層做起。”
“你......”爸爸愣了。
“我想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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