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今年元旦,我終於尋到了父母親人。
爸爸老淚縱橫:“自從你跟黃毛跑了後,我天天找你夜夜找你,腿都摔斷了。”
“你都是千億女總裁了,可要拿錢給爸看病。”
媽媽抓著我的手,埋怨道:“你這丫頭在外倒是舒坦,我們為了找你,砸鍋賣鐵,睡在屋逢漏雨的屋子。”
“先給我們買棟別墅住住吧!”
弟弟說:“小時候,你一發脾氣就揍我,打得我嗷嗷直叫喚。”
“有次人販子拐你,我死死拽住人販子的大腿不撒手,這才沒讓他得逞。”
“現在我創業欠了債,你可要幫忙。”
失去了童年記憶的我,聽到這些心懷愧疚,答應了所有條件。
還同意跨年夜宴請全村人。
但和家人團聚的第二天,我發現了自己曾經寫的日記。
一件件事卻和爸媽說的不太一樣。
......
“好閨女。”
“別墅找好了嗎?天越來越冷,我和你爸想早點搬進去。”
媽媽走進房間。
今天已經第二十次提起別墅的事了。
我沒有回答,而是晃晃手中泛舊的作業本,問道:“媽,這是我的東西嗎?”
“對。”
媽媽點頭道:“你最喜歡在作業本上亂畫了,所以每次一買就是二十本。”
“有次,你發脾氣,全給撕了。”
她嘴角帶笑,像是很寵溺童年的我。
我有些迷茫。
因為日記裏寫著,我六年級的一天,因為提出想多買一個作業本,便被喝醉的爸爸吊在房梁上打罵。
“你一個賠錢貨讀書有什麼用啊?老子恨不得把你嫁給鄰村老頭換錢。”
“從明天開始去撿垃圾,給老子買酒喝!”
我哀求爸爸別打了,不斷的認錯。
卻換來。
更狠的鞭打。
更惡毒的咒罵:“閉嘴,你和你媽一樣都是賤貨,喜歡像個土撥鼠喜歡大喊大叫!”
第二天,爸爸賣了我的課本換酒喝,又把我鎖在家裏,不許我上學。
我跟媽媽說了這件事。
她隔著柵欄摸了摸我的頭,阿巴阿巴的哭泣。
我笑著向她保證,長大後帶她離開。
“閨女。”
“別墅最好選在海邊的,到時候吹著海風,看著日落,多美啊。”
“對了閨女,我看你手上的玉鐲挺好的,不如送給媽媽唄。”
媽媽突然抓住我的手,摸了摸玉鐲,然後用力薅走。
疼得我直皺眉。
“這枚玉鐲是未婚夫送我的禮物......”
沒等我話說完。
媽媽便打斷道:“哎呀,都是自家人,你的就是我的。”
她不多給我說話機會,戴著我那價值五百萬的玉鐲,扭頭就跑出去炫耀。
“他三嬸兒!六姑,你們快來看看,我閨女送我的鐲子......”
這麼能說會道、強取豪奪的她。
怎麼都不像日記裏那個人。
我微微眯起眸子,撿起媽媽掉落在床上的頭發,然後喊來助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