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兒慌了,深夜發視頻,
“那是她麵子上過的去,寫了我名字,又不給我住,又什麼用。”
“而且,她自己說的要把房子隻留給我哥的!”
我當時的確是這麼說的,
但是後來我想了一下,與兒子商量了一下,將那套房子賣了,換成了現金,
給了他一半150萬,剩下的一半,我當時想著,過一段時間女兒冷靜了再給她,
還好,自己沒送出去。
我發了第三條視頻。
這次是一段錄音。
“媽,房產證上能不能隻寫我名字?我丈母娘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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