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林檬的直播一直持續到深夜。
她和那位“榜一大哥”連麥,聲音嗲得能掐出水。
“哥~你看我新得的項鏈好不好看?”
屏幕那頭傳來一個粗獷的男聲:“好看,人更好看。明天見麵戴給我看。”
“討厭啦~”林檬嬌嗔,“這可是我室友送我的,她說不值錢,我就拿來送給大哥你了,你可別嫌棄。”
大哥笑了:“你送的,一根草我都當寶。”
我戴著耳機,麵無表情地聽著這一切。
同時,我將一份財產清單和一張報警回執單的掃描件,上傳到了我的微博小號。
配文:【媽媽留給我最後的念物,價值八十萬的遺版項鏈,被新來的室友“借”走送人了,報警了,希望能找回來。@平安京州】
做完這一切,我關上電腦,睡覺。
第二天一早,我被尖銳的門鈴聲吵醒。
林檬睡眼惺忪地去開門,門口站著兩名警察。
“誰是林檬?”
林檬愣住了:“我就是,警察同誌,有什麼事嗎?”
“我們接到報警,稱你涉嫌盜竊一條價值八十萬的項鏈,請你配合調查。”
林檬的臉瞬間白了。
她猛地回頭,死死地瞪著我。
我慢悠悠地從房間走出來,一臉無辜地問:“怎麼了?”
“你報警?!”林檬尖叫。
“對啊,”我點點頭,“我媽的遺物不見了,我當然要報警。”
“你不是說送給我了嗎!”她氣急敗壞。
“我什麼時候說過?”我歪著頭,滿臉困惑,“我隻是說‘你要是喜歡,就拿去吧’,這是典型的反語啊,你聽不出來嗎?”
“再說了,我給你寫的便簽是【贈與】,法律上,超過五千塊的贈與,沒有公證和書麵合同,是可以隨時撤銷的。”
“你一個社交天花板,連這點人情世故都不懂?”
林檬被我堵得啞口無言,臉漲成了豬肝色。
警察皺眉:“項鏈呢?”
“我送人了。”林檬的聲音都在抖。
“送給誰了?立刻追回。這已經構成盜竊罪的數額標準了。”
林檬當場就哭了,她沒想到事情會這麼嚴重。
她哆哆嗦嗦地給她那位“榜一大哥”打電話。
電話剛接通,她就哭喊道:“哥!救我!警察來了!”
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,然後傳來大哥不耐煩的聲音:“你他媽有病吧?一條假貨項鏈,八十萬?你把我當傻子耍?”
“不是的哥!是真的!”
“我昨天收到一封郵件,人家律師函都發來了!說那項鏈是絕版貨,讓我立刻歸還,否則告我侵占!”
“林檬我告訴你,項鏈我已經扔垃圾桶了!你再敢來煩我,我讓你知道什麼叫道上混的!”
電話被狠狠掛斷。
林檬徹底傻了。
她癱坐在地上,嘴裏喃喃著:“扔了?怎麼會。”
我走過去,居高臨下地看著她。
“你看,”我輕聲說,“你又急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