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我之所以能活到8歲,不是因為我想活著。
是因為我還想見媽媽一麵。
太好了,媽媽沒死,她還成了有錢人!
她那麼愛那隻小狗,肯定也會更愛我的,對不對?
我拔掉了手上的輸液管。
血珠冒了出來,我不在乎。
我趁著護士換班,光著腳跑出了醫院。
外麵的柏油馬路上全是冰碴子,我的腳底很快就被磨破了皮。
但我感覺不到疼。
我要找媽媽。
我要告訴她,我也很乖,比小狗還乖。
路過一家麵包店,剛出爐的香氣勾住了我的魂。
我站在櫥窗前,貼著玻璃,看著裏麵的麵包。
口水把玻璃弄臟了一小塊。
一個店員走出來,彎下腰,和善地對我開口。
“小朋友?你餓了?沒有錢買東西吃嗎?”
她拿出一塊帶著肉鬆的麵包,就要遞給我。
這裏的人真好,這裏的人是神仙!
我伸出臟兮兮的手,就要接過那塊麵包。
可是她看清了我的臉。
她的表情瞬間變得冷漠。
“我看過新聞,你就是那個緬北回來的小雜種吧?滾遠點!別臟了我的店!”
“居然為犯罪分子開脫,惡心!”
她收回了麵包,還一腳把我踹開了。
我爬起來,拍了拍身上的土。
我不偷東西。
在園區偷東西會被剁手指的。
我隻是餓了。
我一瘸一拐地繼續走,卻被一群染著黃毛的小混混攔住了去路。
他們拿著手機對著我拍,嘻嘻哈哈地笑著。
“喲,這不是那個‘園區也挺好姐’嗎?”
“聽說你是熊貓血?是不是因為這個才沒被嘎腰子?”
“漢奸走狗,既然你覺得園區好,哥幾個替天行道,讓你重溫一下!”
一個黃毛把點燃的煙頭,狠狠按在了我的手臂上。
皮肉燒焦的味道傳來。
我死死咬著嘴唇,一聲沒吭。
熟練地縮成一團,護住頭和胸口。
這其實沒有那麼疼。
真的。
以前爸爸喝醉了,會拿皮帶抽我,拿煙灰缸砸我的頭。
隻要我叫出聲,他就會打得更狠。
隻要我不哭,他們玩膩了就會走的。
我要留著力氣。
我要留著力氣去找媽媽。
媽媽肯定會像電視裏抱那隻小狗一樣,把我抱在懷裏,給我吹吹傷口。
果然,他們看我沒有聲音,很快便沒了興趣。
我繼續往前走。
從白天走到了黑夜,又從黑夜走到了燈火通明。
我終於找到了電視上那個地址,顧家別墅。
今天是顧家千金顧寶珠的十八歲生日宴。
別墅門口停滿了豪車,花園裏飄蕩著優雅的小提琴聲。
我穿著醫院那件寬大的病號服,上麵還沾滿了泥土和血漬。
頭發像枯草一樣亂糟糟的,渾身散發著餿味。
我就像一隻闖入天鵝湖的醜青蛙。
我躲在灌木叢裏,看著那個穿著粉色公主裙的女孩。
那就是顧寶珠嗎?
她長得真好看,皮膚白白的。
不像我,像塊黑炭。
而那個我日思夜想的媽媽,正一臉寵溺地幫顧寶珠整理皇冠。
“媽媽......”
我忍不住喊了一聲,聲音沙啞破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