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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
我之所以能活到8歲,不是因為我想活著。

是因為我還想見媽媽一麵。

太好了,媽媽沒死,她還成了有錢人!

她那麼愛那隻小狗,肯定也會更愛我的,對不對?

我拔掉了手上的輸液管。

血珠冒了出來,我不在乎。

我趁著護士換班,光著腳跑出了醫院。

外麵的柏油馬路上全是冰碴子,我的腳底很快就被磨破了皮。

但我感覺不到疼。

我要找媽媽。

我要告訴她,我也很乖,比小狗還乖。

路過一家麵包店,剛出爐的香氣勾住了我的魂。

我站在櫥窗前,貼著玻璃,看著裏麵的麵包。

口水把玻璃弄臟了一小塊。

一個店員走出來,彎下腰,和善地對我開口。

“小朋友?你餓了?沒有錢買東西吃嗎?”

她拿出一塊帶著肉鬆的麵包,就要遞給我。

這裏的人真好,這裏的人是神仙!

我伸出臟兮兮的手,就要接過那塊麵包。

可是她看清了我的臉。

她的表情瞬間變得冷漠。

“我看過新聞,你就是那個緬北回來的小雜種吧?滾遠點!別臟了我的店!”

“居然為犯罪分子開脫,惡心!”

她收回了麵包,還一腳把我踹開了。

我爬起來,拍了拍身上的土。

我不偷東西。

在園區偷東西會被剁手指的。

我隻是餓了。

我一瘸一拐地繼續走,卻被一群染著黃毛的小混混攔住了去路。

他們拿著手機對著我拍,嘻嘻哈哈地笑著。

“喲,這不是那個‘園區也挺好姐’嗎?”

“聽說你是熊貓血?是不是因為這個才沒被嘎腰子?”

“漢奸走狗,既然你覺得園區好,哥幾個替天行道,讓你重溫一下!”

一個黃毛把點燃的煙頭,狠狠按在了我的手臂上。

皮肉燒焦的味道傳來。

我死死咬著嘴唇,一聲沒吭。

熟練地縮成一團,護住頭和胸口。

這其實沒有那麼疼。

真的。

以前爸爸喝醉了,會拿皮帶抽我,拿煙灰缸砸我的頭。

隻要我叫出聲,他就會打得更狠。

隻要我不哭,他們玩膩了就會走的。

我要留著力氣。

我要留著力氣去找媽媽。

媽媽肯定會像電視裏抱那隻小狗一樣,把我抱在懷裏,給我吹吹傷口。

果然,他們看我沒有聲音,很快便沒了興趣。

我繼續往前走。

從白天走到了黑夜,又從黑夜走到了燈火通明。

我終於找到了電視上那個地址,顧家別墅。

今天是顧家千金顧寶珠的十八歲生日宴。

別墅門口停滿了豪車,花園裏飄蕩著優雅的小提琴聲。

我穿著醫院那件寬大的病號服,上麵還沾滿了泥土和血漬。

頭發像枯草一樣亂糟糟的,渾身散發著餿味。

我就像一隻闖入天鵝湖的醜青蛙。

我躲在灌木叢裏,看著那個穿著粉色公主裙的女孩。

那就是顧寶珠嗎?

她長得真好看,皮膚白白的。

不像我,像塊黑炭。

而那個我日思夜想的媽媽,正一臉寵溺地幫顧寶珠整理皇冠。

“媽媽......”

我忍不住喊了一聲,聲音沙啞破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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