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35 同治四年正月十四日與沅弟書
金陵督署〔據刻本〕
沅弟左右:前奉飭南雲赴豫之旨,殊難籌劃,少荃亦以劉銘傳赴豫為難。此次諭旨概免中州之行,以後諸事皆易措置。惟春霆須速赴新疆,劉銘傳赴閩歸左帥調度,尚非二將所願耳。
弟病近日大愈否?瘡癬皆皮膚之疾,決無損於元氣,切不可輕用克伐之劑,謂之無罪攻伐。吾觀弟在途所寄
軒之對、眉生之屏,皆圓湛秀勁,其福澤必方興未艾。韞齋先生謂京中言及弟者,賢愚皆俯首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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