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34 同治三年十二月廿五日與澄沅書
金陵督署〔據抄件,刻本未收〕
澄弟、沅弟左右:十二月廿一日胡正九到,接兩弟信,係十一月廿七八所發,具悉一切。沅信言廿七有函至省,托排單驛遞,卻未見到。臘月廿五日接沅臘八日由省排遞之信,得悉紀瑞侄業已完娶,新婦高大,各宅清吉,東陽公亦已安葬,極慰極慰。
此間諸事平安。秦淮挑浚,年內或可畢工。兩主考差囊各三竿外,戶部例發途費五百,亦在此支領,一切均從其厚。定於明
未解鎖章節
想要觀看更多精彩內容
下載 APP 解鎖更多精彩章節
掃碼或復製鏈接到手機瀏覽器進行下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