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26 同治三年十月十四日與沅弟書
金陵督署〔據抄件,刻本未收〕
沅弟左右:自前發二信後,聞柳壽田割耳事,恐傷弟之肝氣,甚不放心。又聞弟意欲除“吉中”二字,各勇必不舒服,因劄撤柳之委。若餘無此劄,各統領不能不遵弟劄行事,一去“吉中”二字,則水陸相仇無已時矣。兄為彌息爭端起見,不知果妥否?
接弟初十日在大通所發一谘,未接信函,不知病勢加重乎?減輕乎?
十三夜接奉寄諭,督篆交少荃暫署,飭餘赴鄂皖之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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