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25 同治三年十月十四日與澄弟書
金陵督署〔據抄件,刻本未收〕
澄弟左右:十月十四日接弟九月廿四信,具悉一切。自家中至金陵僅走廿天,可謂神速。沅弟自別後並無來信,雖因手上瘡疼不能寫字,究為懸係。
餘昨夜接奉廷寄,命餘交卸江督篆,至湖北剿賊,少荃署江督,吳漕台署蘇撫。
少荃來金陵當監臨,三日內可到,餘即可將篆交出,並奏明精力已衰,不堪再任軍務,趁此解去兵柄。雖經手之事太多,二年之內尚不能清結回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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