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07 同治二年十二月廿一日與沅弟書
安慶〔據抄件,刻本有刪節〕
沅弟左右:二十日接十六日來信並抄寄、筠兩帥來信,具悉一切。大炮守壘,隻可偶一用之,多用則可不必。
吾在水營多年,深知大炮之長短。凡炮火之利有二,曰及遠,曰命中。大炮之大子,可以及遠而難以命中,謂其愈遠則行愈遲慢,且有聲可以回避,又往往自上落下,不能橫穿也。其群子,可以命中而難以及遠,包得合膛,築得極緊,可及二三箭之遠,否則僅及一箭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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