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津公館.〔據手跡,刻本未收〕
字諭紀澤兒:接爾十九、二十日兩稟,具悉一切。餘於十九、二十日服山東丁中丞薦來之眼醫劉姓方藥二劑,不惟無效,廿一日又發眩暈之病,竹林等以為劉方太疏散之咎。今日又請竹林開方,似四五月舊方,不再服劉方矣。眼蒙殊甚,作字極苦。
天津洋案,羅公使十九日相見,雖無十分桀驁要挾之象,然推諉於提督,為兵船到後要挾地步。目下洋船到者已八九號,聞後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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