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津公館.〔據手跡,刻本未收〕
字諭紀澤紀鴻兒:十五日接爾二人十四日稟,十六日接紀澤十五日稟,具悉一切。紀鴻二十日起行進京,前函既允許矣。
餘右目久盲,左目日蒙,作字非常之苦。丁中丞薦一縣丞劉會和來,據診雲左目可保,右目可挽救幾分,而所開方涼藥太多,餘不敢服,恐蹈郝醫之覆轍也。不治則左目不久必壞,殊為焦灼。
天津事尚無頭緒。餘所辦皆力求全和局者,必見譏於清議,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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